禁止露天焚烧
唐山多地
丰南一村民被罚款1200元
2024年3月2日,丰南区的陈某某将位于老铺村北院院内水坑边杂草点燃,致使露天焚烧,焚烧面积10余平方米,产生了烟尘污染物质。对当事人陈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元的行政处罚。
滦州一村民被罚款500元
2024年11月8日滦州市焦某某露天焚烧枯草被罚款500元。
遵化一村民被罚款1000元
遵化市一村民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8时左右在西下营乡双义村自家栗树园内露天焚烧落叶,罚款1000元。
为什么不能露天焚烧
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杂草、落叶等,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露天焚烧农膜,还会产生强致癌物二噁英。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极易引发火灾
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露天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大部分高速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杂草等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露天焚烧垃圾、杂草及农作物秸杆
第十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鼓励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快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坚决抵制露天焚烧行为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滦州市人民政府、遵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