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
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统计法》,这在新中国统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我国统计工作从此实现了有法可依、以法为治的历史性跨越。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统计法》新增加3条、修改21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那么新修改《统计法》有哪些亮点和变化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视频制作单位: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新余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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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统计局、统计微讯
编辑:郭晓冰
校对:郭燕如
审核:曾逢春、陆晓凤、陈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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