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政务   2024-09-11 12:39   新疆  

为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查找市场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有效铲除,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行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满意度持续提升。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市场流通领域违法犯罪的行业乱象线索,特就举报揭发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线索举报范围

市场流通领域公职人员违规违法违纪、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甚至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线索,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形:

1、在农贸市场、汽车交易市场、乡镇集市等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线索。

2、市场流通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行业或市场垄断经营,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检查等违法犯罪线索。

3、以社交电商、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创业就业、兼职培训等名义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线索。

4、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线索。

5、组织策划并利用黑恶手段等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线索。

6、组织他人进行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的涉黑涉恶线索。

7、市场流通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方式: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0992-7265315。

2、信访举报方式:邮寄至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乌苏市长江路138号),邮编:833300。

四、举报要求

对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总体要求如下:

1、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网络通讯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材料。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3、如反映与市场流通领域黑恶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4、电话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特此公告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来源: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布里根  责编:马芹

审核:王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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