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风险,人社部门制定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政策法规》,旨在通过问答形式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政策法规融入企业日常管理,力求简单明了,方便实用,供企业参考使用。
47、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法规规定?
答:职业健康安全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具体适用对象为:领域内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劳动者;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会组织及其成员;各级政府及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本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48、危险行业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法规?
答:与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的行业规定规范涉及拆船、农业、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管理环保物资部拆船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矿山安全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
49、国家是否对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规进行审查更新?
答:是。法律可以五年修订一次,因为法律制订或修改是甴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五年召开一次。根据《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50、是否禁止职场暴力、歧视、骚扰和/或霸凌?
答:是。我国对于职场暴力、歧视以及性骚扰等违法行为,可以根据《劳动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根据《民法典》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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