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关于严禁在化工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文摘
2024-12-05 01:00
山东
关于严禁在化工园区燃放烟花
爆竹的通知
由于化工园区内存在大量化工生产装置、罐区管道和易燃易爆品等重大危险源,因此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极易发生火灾,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为保障节日期间企业安全生产,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开发区决定在化工园区及周边全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化工园区(北至兴业街南侧,南至朝阳街北侧,西至青石路东侧,东至兴隆路西侧)内及周边100米范围。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种类:化工园区边界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化工园区周边100米范围外不建议燃放各类高空烟花爆竹。
请各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认识,自觉遵守本通知工作要求。对未经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的企业或个人,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编辑:刘杰 崔海明
赏个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