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江青被捕后,先是被关押在由8341部队管辖的地下工程密室里,1977年4月10日,她被移送到秦城监狱。
江青
一位曾在秦城监狱服过刑的犯人说:“那里没有人,只有阎王和幽灵。”秦城监狱里的犯人们被单独关押,连牙膏也不给,以免他们吃牙膏皮自杀。1977年底,绝望的江青企图以另外一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不断把脑袋往墙上撞。但江青的房间里安装的都是橡皮墙,最终她没能如愿。
江青爱吃包子,不管是甜的、咸的,还是肉馅的或菜馅的,她都喜欢。一天晚饭时,江青偷偷地把两个包子塞进袖子,准备留作夜宵吃,却被看守发现了,看守向江青喊道:“把包子放回去!你只能拿你现在要吃的!”江青羞愧万分,只好把偷拿的包子放回了原处。
1981年1月25日,是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宣判江青的日子。这天庭长江华宣布了对江青的判决:“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
江青听了以后,马上大闹起来,此时一位法警走过来,对她高声喝道:“江青,你听清楚没有,判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江青接受审判
江青这才不闹了,原来宣判时她只听到了“死刑”,后面的那句“缓期二年执行”她没听见。
一周以后,彭真来到监狱看望江青,江青一见他就骂:“你是邓小平的走卒!”
彭真没有理江青,而是问她:“你还有什么要求?”
江青说:“我有两个要求,一是要写回忆录,二是要面见邓小平和华国锋。”
彭真听后说:“国务院会考虑的,你在监狱里必须干一些体力劳动。”
彭真
江青却说:“我只喜欢做布娃娃。”
彭真说:“国务院不反对。”
监狱的看守人员后来回忆说:“江青3天就能做一个布娃娃,样子很好看。她一边缝制布娃娃,一边哼曲子,她喜欢听收音机里的新闻广播,吃饭时还很有兴致地与女看守聊天。”
1981年底到1982年初的这段时间,江青变得不太驯服,她不仅拒绝写每月一次必须完成的检查,还开始在监狱的墙壁上写抗议的标语。有一天,江青在墙上写的是:不怕杀头。看守们洗去了这几个字,并警告江青不要再这样做,但江青在第二天又写了同样的一句话。
1983年1月25日,江青的死缓期两年已满,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认为:江青没有用极端方式抗拒改造,据此,改判江青为无期徒刑。
没想到江青听完宣判后,不仅不感激,反而朝着办案人员大喊:“你们杀了我吧!你们为什么不杀我?”
1984年,江青感到嗓子有些肿痛,她一开始以为是感冒,并没有引起重视,但时间长了以后,嗓子不仅疼痛得更厉害了,而且进食也有困难。经过检查,江青才得知自己患了喉癌。
这年春天,李讷来到秦城监狱看望江青,并和她谈了自己准备再次结婚的打算,江青问李讷:“你的对象知道你是谁吗?”
李讷回答说:“我的男朋友王景清在军队工作,很清楚我的家庭背景。”
江青听后讪讪地说:“你现在是双重身份,既是伟大的革命导师毛泽东的女儿,同时又是最大的反革命江青的女儿。”
李讷和王景清
不久以后,江青通过李讷给胡耀邦提出了一个请求,她说:“我老了,什么都不能做了。我想,最好能让我出去服刑,毛主席也不会把任何人关很长时间的。要是能出狱,我想住在中南海的那幢老房子里,那里空气新鲜。”
胡耀邦拒绝了江青的请求,但他也考虑到江青的身体不好,于是允许江青定期到医院治病。从1984年4月起,江青就很少呆在秦城监狱里了。
1991年3月15日,江青突然高烧不退,她被送进了公安医院。江青和其他病人一样,也要填写住院单,她给自己登记的名字是“李润青”。这个名字表明了江青对自己和毛泽东的婚姻的怀念之情,“润”是毛泽东早年使用过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则是指江青的“青”。
3月18日,江青的高烧退了,她被转移到一套生活设施比较齐全的病房里接受治疗。医生建议给江青做切除部分咽喉的手术,江青却断然拒绝,因为她害怕自己因此再也不能说话,她还轻蔑地对医生说:“我就不信,你们敢不小心翼翼地对待一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在江青日趋虚弱的时候,她更是常常想到毛泽东,她在枕边保存着毛泽东的手迹,衣上别着毛泽东的像章,床头柜上放着一张自己和毛泽东在中南海晨起散步的照片,每天清晨,江青都要背诵毛泽东的诗词或阅读《毛泽东选集》。清明节到来的时候,江青要求去天安门广场上的毛主席纪念堂,同时要求允许李讷带一卷白纸到公安医院来,这样她可以给毛泽东做一个花圈,但她的这两个要求均被拒绝。
此后江青觉得自己应该抓紧时间撰写回忆录,每天早上她读完毛泽东的书后,就坐在桌前写了起来。但到了5月10日,江青当着众人的面撕碎了她的回忆录手稿,并要求出院,但没有被同意。5月12日,李讷和王景清来到医院看望江青,江青却拒绝见他们。
5月13日,江青在一张《人民日报》的头版位置上潦草地写道:“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天。”原来在25年前的这天,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江青被任命为“运动”的领导小组的负责人。
1991年5月14日,江青在她的住所自杀身亡,时年7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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