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很多人习惯将一些贵重物品
随意放在车内
殊不知您心中的“保险箱”
却是犯罪分子眼中的“提款机”
11月19日晚,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百园路派出所辖区居民张某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某银行门口停车场的车被人翻动,请公安机关帮忙处理。经民辅警现场了解,张某放在方向盘左下方储物盒内的现金丢失。随后,民辅警立即对案件开展工作,通过调取周边公共视频等方式,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罗某并成功将其抓获。经询问,罗某对其盗窃汽车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百园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公安局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罗某行政拘留九日。
01
放物要讲究
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包要随人走,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02
下车要锁门
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
03
锁后要拉门
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
04
停车要守规
路边随意停车既违规又不安全,车辆停放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停车场。一时找不到停车场或者停车点的,也应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停车,尽量避免在偏僻地段长时间停放。
来源: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百园路派出所
通讯员:张军伟
编辑:刘旭
值班编辑:贾晓龙
责编:范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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