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张掖违法进行二次酒驾的驾驶人

民生   2024-12-08 10:01   甘肃  

醉(罪)在酒里,毁于杯(悲)中

你若酒驾,蜀黍必查+曝光!

涉酒驾驶,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每一次心怀侥幸都是在拿生命做赌注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持续曝光突出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4年12月2 日7时27分许, 驾驶人郭某某(持有“C1D”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甘G0Q***号“江淮”牌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高火公路1公里800米路段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郭某某检测结果为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郭某某曾在2016年12月8日因酒后驾车被交警处罚,此次酒驾属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郭某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吊销驾驶证2年、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案例二
2024年11月22日09时08分许,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居民刘某师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甘G7E***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张肃线时,被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对当事人刘某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管不住自己的嘴,多喝两杯

管不住自己的手,驾车上路

那么,你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蜀黍再次呼吁广大驾驶人

饮酒后一定要控制自己

不管是二轮、三轮还是四轮

统统碰不得!

否则,下一个上曝光台的就是你

安全行车是义务

文明守法是责任

张掖公安交警

对涉酒违法行为“零容忍”!

聚餐喝酒没问题,酒后驾驶不得行!

蜀黍告诫广大驾驶员人、骑行者

酒后驾车

再熟悉的路也是不归路

请大家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执法监督电话:0936—8253653
                     0936—5999280

交警支队车管所电话:0936—8253686

来源:张掖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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