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规范管理,根据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旅顺口区教育局决定将以下区域确定为校外培训重点监管场所:
1.旅顺口区顺乐街香堤岛小区7号4-203室
2.旅顺口区亿达第一郡五期23号3单元101室
3.旅顺口区横山街108-1层2号
4.旅顺口区和平街38号二层
5.旅顺口区水师营寺沟路57号
旅顺口区教育局在此提醒家长,如确有需要报课,请选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齐全才是合法机构。
旅顺口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