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检察:依法履职 让青春不再被“刺”痛

政务   2024-11-20 14:37   吉林  

花臂少年,悔不当初

 

一起简单的寻衅滋事案件,让检察官敏锐的察觉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内心的彷徨与后悔。看着眼前那个满臂文身的涉罪少年,检察官在讯问的最后问他是否后悔,他说: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一定不会选择让自己成为花臂少年,在最好的年纪犯下错误。

近年来,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文身很容易被贴上标签,被同龄群体排挤、边缘化,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还处于发育状态,文身需要破坏皮肤组织建康,因此可能导致出血,皮肤过敏,甚至诱发皮肤癌,不卫生的文身还存在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风险,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立足案件,挖掘线索
 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开展一案多查机制,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调查取证,发现辖区内多家文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线索。
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辖区内大部分文身店未在显著位置标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于来访的顾客也未主动询问年龄,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存在一定的隐患。检察机关随即将相关情况整理反馈至行业监管部门。

 
联合普法,共筑屏障
 行业监管部门收到情况反映后,邀请浑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检察官联合向商户及群众发放了宣传单,向他们讲解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同时要求文身店店主在店面显著位置张贴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识。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大事,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在办理案件中挖掘未成年人保护线索,与行业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让青春不再被“刺”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浑江检察

初审:高   宁

复审:吴建军

终审:孙昕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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