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放假总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 明确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 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 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 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并据此对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作了相应安排。
以下是通知具体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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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武汉理工大学团委公众号
编辑 | 胡安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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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张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