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开车时,分散注意……
当你乘车时,没系安全带……
当你想转弯时,突然变道……
当你通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
你以为,只是个很小的动作?
其实……危险已经来临!
近日,璧泉街道泉山路水街路段就发生了一起斑马线前不减速,险些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还好司机紧急避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邓某驾驶渝AD****3号小型轿车,在璧泉街道泉山路水街路段,临近斑马线未减车速,因紧急避让人行道上奔跑的行人,驶上路沿与花台和路灯杆相撞,造成邓某受伤,车辆和花台、路灯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邓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斑马线前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注意
1.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
3.交叉路口,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交叉路口,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1.机动车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2.机动车强行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3.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4.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行人切不可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横穿马路;过马路时不可玩手机,做“低头族”;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
璧山交巡警提醒
驾车行经人行横道一定要减速通行。遇行人在人行横道上通行,要停车避让。行人过马路也要注意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再通过。当所有交通参与者都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时,许多意外便可以避免。安全,应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交付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