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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拉孜县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18名申请救助人发放救助金230,608.74元。
此次18名申请救助人均系被拖欠劳务费
这18名群众系当地农牧民群众
大部分都是文盲
在务工时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
2019年起诉后
因为审判阶段证据收集困难
导致诉讼时间较长
后来,相关案件立案执行后
法院穷尽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劳务费迟迟没有拿到手。
由于18名申请人家庭条件困难,被执行人又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经过拉孜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和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向18名申请救助人发放救助金230,608.74元。
12月6日,拉孜县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程东旭出席仪式,向被救助人发放救助金并讲话。程东旭指出,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落地10周年,此次发放司法救助金,一是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二是彰显了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以案释法,被救助人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今后务工务必签订规范合同,为争取司法支持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被救助人要树立光荣劳动、增收致富的正确思想观念,杜绝成为“救助专业户”。
(这是申请救助人签领救助金)
(这是申请救助人签领救助金)
被救助人旦某和扎某表示将以此案为鉴,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证据观念,避免发生类似案件,同时对拉孜法院和承办法官致谢,表示将会把救助金用到改善生活、增收致富的途径上。
下一步,拉孜法院将持续坚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质效,积极探索多元化工作机制,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用情用心为民服务,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 源:拉孜县人民法院
编 辑:巴 洛
复 审:顿珠、尼玛普赤
终 审:欧 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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