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纪检监察组接收信访举报方式及指南

企业   2024-09-14 17:47   陕西  





中国航发纪检监察组接收信访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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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受理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对所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处理或纪检监察机构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对集团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1.对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控告人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5.要求纪检监察机构对本人信息予以保密。
6.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凭猜测、揣测等进行信访举报。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信访举报信件参考格式(怎样写举报信)
1.标题。如:关于反映XX单位XX职务XX姓名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2.被举报人(或单位)的信息。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3.举报人信息。为便于联系和反馈,提倡实名举报,写明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便于纪检监察机构核实情况,尽可能详尽反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金额等,做到线索明晰、内容清楚、证据详实,不要捕风捉影、道听途说。
打印信件的,检举人、控告人或申诉人应在结尾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手写信件的,应做到字迹清晰,便于辨认阅读。

四、注意事项

(一)如实检举控告、申诉
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控告人、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应按照组织要求,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应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 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注:集团或本单位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逐级检举控告
根据“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检举控告人应按照被检举控告人所在的单位和级别(同时检举控告多个关联人员的按其中最高级别)选择相应的途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再逐级向更高一级反映;问题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更高一级反映。
1.各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监察部)直接受理范围
(1)对本单位党委管理的一般党员的信访举报;
(2)对本单位中层(部门级)以下(不含本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
(3)对本单位中层(部门级)以下(不含本级)纪检监察干部员工的信访举报;
(4)对其他公职人员的信访举报。
2.集团总部纪委直接受理范围
(1)对总部党委管理的一般党员的信访举报;
(2)对总部六级以下(不含本级)业务经理的信访举报。
3.集团纪检监察组直接受理范围
(1)对集团党组管理干部(总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专务,不含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的信访举报;
(2)对集团总部六级及以上业务经理、经理的信访举报;
(3)对各直属单位党委管理的中层领导干部(含总助级领导干部、部门正副职级领导干部)、型号专业副总师或相当职级及以上等具有相应管理职责权限的有关人员的信访举报;
(4)对集团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和各监督执纪中心全体人员的信访举报。
(三)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
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内容由纪检监察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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