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贵州省第二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培训学员选拔工作的公告

文摘   2024-11-07 23:59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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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和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健全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培训体系,完善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次结构,省委社会工作部委托贵州省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省社工协会”)组织实施贵州省第二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从全省各级职能部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村(社区)、高校等,选拔80名具有扎实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或较强社会工作研究能力的本土社会工作者作为贵州省第二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培训对象,通过集中培训、实务实训、集中复训等方式,对督导学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培训,提升督导实务水平,探索本土化社会工作督导经验。并逐步搭建贵州省督导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人才智库,为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安排

培训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选拔阶段。按照程序和要求选拔培养(培训)对象。

(二)集中培训阶段。所有参训人员参加线下集中授课。

(三)实训阶段。督导学员下沉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督导实践。

(四)集中复训阶段。所有参训人员参加线下集中复训授课。

(五)外出现场教学阶段。遴选10名优秀学员到先进发达地区开展现场教学。

(六)考核阶段。检验学习成效,形成总结报告。

三、参选条件

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土社会工作者。

1.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黔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3年及以上,且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初级或以上)职业水平考试的;

2.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黔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5年及以上,且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初级或以上)职业水平考试的;

3.在黔从事一线社会工作服务2年及以上,且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相关组织的项目主管、负责人、督导等岗位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且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初级或以上)职业水平考试的。

四、参选流程

(一)报名初审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2024年11月17日前,通过“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下载《选拔报名表》及《承诺书》,按照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项目管理经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从事社会工作项目管理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荣誉等材料扫描件。材料报送至省社工协会邮箱gzsocialwork@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第二批督导学员报名”。联系人:彭金宇,联系电话:0851-83854033

2.资格初审(2024年11月18日至22日)

省社工协会按照选拔条件,对个人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对。

3.初审名单公布(2024年11月28日)

省社工协会将初审结果报经省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后,通过“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初审名单。

(二)笔试测评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笔试测评内容:包括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相关理论、实务、督导、案例及基层治理相关工作等内容。

4.笔试名单公布:按照笔试成绩排名1:1.2比例,将笔试通过人员名单报经省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后,在“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通过人员名单。(2024年12月6日)

(三)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1日

2.面试地点: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面试测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答题情况等内容。

(四)培训对象名单公示

将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报经省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后,在“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16日。

(五)确定培训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送审确定培训名单。时间:2024年12月17日。

五、注意事项

(一)经选拔参加培训的第二批督导学员需与省社工协会签订《培训协议》,自觉接受培训管理。

(二)培训期间,不收取培训费用,交通费自理。

(三)请及时关注“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资讯,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贵州省第二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学员选拔报表.docx

承诺书.docx


中共贵州省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7日

来源:贵州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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