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大禹英才评选办法(修订)》(蚌人才〔2024〕4号)、《关于开展蚌埠市第三批“大禹英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蚌人才〔2024〕5号)精神,经单位申报、综合评审、会议审议等程序,遴选确定第三批“大禹英才”人选20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人才工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52-3972996
附:蚌埠市第三批“大禹英才”人选名单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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