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辉 赵静 | 政府回应、政策收益与公众政策评价:基于清洁取暖改造执行的联合实验研究

学术   2024-09-08 09:00   广东  


政府回应、政策收益与公众政策评价:

基于清洁取暖改造执行的联合实验研究

杨文辉 赵 静


【摘要】在长期政策实施过程中调整政府行为与优化政策设计,以提升公众对政策的评价是国家治理效能的体现。本文从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两个层面探索政策实施中的公众政策评价的形成与影响机制。基于清洁取暖改造政策情境的联合实验设计,本文对北方某一地级市的农村居民开展实地入户问卷调查。研究结果证实了政府回应可以显著提升公众政策评价,个体政策收益的利他、互惠、利己维度在促进公众政策评价的正向影响方面呈现由低到高的谱系。在影响机制方面,政府回应增强了政策利他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呈现出与政策收益之间的互补效应;政策执行时长、信息获取、政府信任等因素均会调节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政府基于动态政策评估及时识别公众政策评价,并结合评价来改善执行过程中的治理行为与方式,是促进公众满意与可持续治理的潜在路径。

【关键词】公众政策评价 政策收益 政府回应 清洁取暖改造

【引用格式】

杨文辉、赵静(2024).政府回应、政策收益与公众政策评价:基于清洁取暖改造执行的联合实验研究.公共行政评论,17(4):133-153.
Yang, W.H., &Zhao, J. (2024). Government Responsiveness, Policy Benefits, and Public Policy Evaluation: A Conjoint Experiment Study on Clean Heating Renovation Implementatio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17(4): 133-153. (in Chinese)



一、引言


全面深化改革的落脚点在于各项政策能被有效地贯彻实施,并在长周期中取得令群众满意的效果。这不仅要求改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被相对无偏地执行,更蕴含着动态变化的公众意见与评价得到关注。结合阶段性、迭代性的评估工作对执行过程中的政府行为进行优化,是政府提升公众政策支持的有效方式,对走向深水区的各项改革而言也极为关键。因此,关注政策实施中的公众政策评价,理解公众政策评价的形成与影响机制是超大规模国家治理的重要议题。


近年来,公众政策评价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研究领域。在行为公共政策研究中,学者基于气候变化、新兴技术、能源环境领域,探索了政策接受度、政策支持等话题,并涉及对政策评价的讨论(郭跃,2020;Bernauer et al.,2020;Hu et al.,2017)。在近期的政策执行和政策反馈研究中,相关争论指向了公众政策评价这一研究对象:一是政策执行理论集中于探讨代理人职责和影响执行的行政元素(Mazmanian & Sabatier,1989;贺东航、孔繁斌,2019),忽略了执行代理人回应目标群体诉求的灵活性(赵静,2022;崔晶,2022;Zhu & Chertow,2019)与执行中公众态度的历时变化(Johnson & Arceneaux,2005)。二是在政策反馈效应驱动下,公众政策评价既是公民参与的体现(翟文康、邱一鸣,2022),也是政策影响政治理论链条中的一环,有益于下一段政策设计与改进。


与此同时,政策实践部门也面临着公众多元的政策态度和可变的政策评价等现实挑战。随着公众价值取向与利益诉求多元化,公众动态且差异化的反馈增加了政府实施与优化政策的难度,多维度的政策收益影响了全社会政策评价的综合构成,大量政策领域存在部分群体须直面利益受损的情况。于政府而言,增强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与支持是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的核心难题。如何从政策目标群体的微观认知与行为角度出发,研究公众对政策实施在政治、经济、社会全维度中具有变化性的评价,分析既有政策收益对政策评价的潜在影响,探讨公众对改革的理解与遵从,等等,均是公共政策实践界有待探索的问题。


公众政策评价是公众对亲身直接的“政策”经历的评价(James,2009; Favero & Kim,2021)。有关公众政策评价的研究可归为两类:第一类研究认为公众在评价政策时会建立在衡量政策实施对自身收益影响的基础上(Lü,2014; Soss & Schram,2007)。政策收益涉及政策干预对个体产生的各类潜在收益组合(Mansbridge,1990)。第二类研究则认为公众在体验与政策实施、利益交付相关的各类行政程序后,会基于获得的满足感,尤其是政府的回应来评价政策(Jacobs et al.,2022;Herian et al.,2012)。那么,究竟是政策收益还是政府回应,抑或是两种因素共同影响着公众政策评价的形成?在既定政策设计下,不同群体对政策收益和政府回应有感知差别,尤其是当政策目标群体承担较大的政策负担或经历损失时,政策实践者须理解公众政策评价的偏好构成,并在实施中不断调整执行策略以获得支持。本文将构建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的统一框架来识别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机制,并试图回答如下实践命题:如何在政策执行中及时有效地吸纳公众的政策评价,调整政策执行的方式?


在研究场域方面,本文选择清洁能源转型,原因有二:一是清洁能源转型是典型的再分配政策,部分居民须承担能源转换成本,但相关环境健康收益则由更广泛群体获得。政策评价往往受到公众多种政策收益偏好的影响。二是清洁能源转型实施过程较长,执行者与目标群体接触较多,可更好地考察执行特征。在研究设计方面,本文选择采用实地入户的联合实验问卷形式。通过构造虚拟政策评价方案,研究将多元的政策收益和政府回应等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的要素一并纳入进行因果效应识别。这不仅更加符合客观世界中的个体偏好共存情况,也能够有效地避免传统观测研究中因社会期许偏误而引起的测量误差(Horiuchi et al.,2022)。


本文实证结果表明,不仅政府回应显著提升了公众政策评价,而且利己、互惠与利他等政策收益也显著提高了公众政策评价,并呈现出由高到低的谱系。同时,存在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的互补机制:政府回应显著增加政策收益中利他收益对于政策评价的作用。部分影响个体认知的因素会调节政策收益对于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如政策执行时长、信息获取、政府信任等。本文结论在再分配政策、执行周期长且执行复杂度高的政策领域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构建


公众政策评价一般指公众关于政策实施的主观信念、态度与判断(James,2009;Favero & Kim,2021)。在传统公共行政中,学者采用公众评价概念指代公众对政府绩效的评价。其中,政府实际绩效产出、公众对政府的预期、公众满意度等相互关系构成了公众评价的概念谱系(Van Ryzin,2006; Poister & Thomas,2011; Hjortskov,2020)。相比公众评价的宽泛对象,公众政策评价往往是公众基于“政策”经历而得出。事实上,行为公共政策的研究者们对涉及大范围目标群体政策的受众反馈和行为较为关注,并聚焦于公众接受度、政策支持等理论研究和探索有益的助推策略(胡赛全等,2022;张书维,2022)。但是,公众政策评价尚未成为一个单独的理论研究对象。


近年来,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因素逐渐受到学界关注。一方面,政策内容设计会塑造公众的偏好和利益感知进而影响公众政策评价。例如,政策反馈理论强调政策对行为产生长期影响,并存在资源效应和解释效应(Pierson,1993;Schneide & Ingram,1993)。尤其是解释效应阐明了政策承载的信息会影响到公众对政策议题的认知,进而改变态度与行为(郭跃等,2021)。另一方面,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政府行动会塑造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以及采取的行动(Mettle & Soss,2004)。具体而言,直接经历的政策收益和执行中的政府回应影响公众政策评价。



(一)政策收益与政府回应


1.政策收益


个体对于某种政策效果的评价,往往基于能否从过去及正在进行的政策经历中获得的各类政策收益来判断。其中,利己(直接政策收益)、互惠(可享受边际溢出或非直接收益)、利他(对社会其他人收益)均会塑造公众政策评价。


首先,个体对政策收益最直接的理解是自身的经济收益。传统观点认为,个体关心的核心政策收益是政策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或者政府对政策负担进行的补贴(Becker,1975)。相较于政策收益,个体因“损失厌恶”而对潜在的损失反应更为剧烈(Thaler & Sunstein,2008),如在福利政策的研究中,有学者发现经历福利受损的人群会存在消极偏见并显著影响政策认知与政治参与(Zhang et al.,2023)。虽然政策对个体经济利益的影响会在第一时间影响公众政策评价(Hays et al.,2005),但个体存在认知局限和偏误,并不总能准确判断自身在经历某些政策后的收益变化情况(Rachlinski & Farina,2001;Jones,2001)。仅当公众特别考虑自身利益或在政策中利益特别高时,其经济利益才更有可能直接在评价中得到反映(Chong et al.,2001)。


其次,个体对政策收益的理解会根植于社会规范与价值。在现实中,人们可能会选择更有意义和价值感的职业,而非赚钱更多的工作;人们会不愿意购买在污染环境、损害劳工权益等情况下所生产出的廉价产品(Bechtel et al.,2019)。尤其是在贸易领域,个体对政策收益的理解愈加复杂。例如,先进工业国家的民众会支持农业贸易保护和接受更高的农产品价格,其原因在于民众会有意识地保护就业和同情农民(Naoi & Kume,2011),甚至因个体“不平衡厌恶偏好”会导致一些低收入、低技能的密集型产业反而得到较高贸易保护(Lü et al.,2012)。


最后,个体受社会规范的内化影响存在互惠(reciprocal)和利他(altruistic)收益倾向。除了关注自身利益,个体存在愿意为公平而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Fehr & Schmidt,1999;Fischbacher & Gächter,2010),或既关心自己利益也关心他人福祉的情况(Lü & Scheve,2016),这常被称之为互惠和利他。互惠是指大众普遍愿意回报恩惠和报复不友好的行为(Fehr & Gächter,2000),如公众在愿意相信他人为公共物品贡献时自己也会贡献,降低了“搭便车”风险,稳定了对他人合作的期望。利他是个体对公共物品供给的贡献和捐赠行为(Andreoni,1990),其意味着人们不仅可以从增加的总供给中获得效用,还能从捐赠行为中获得效用。在公共物品供给和气候变化领域,学者们发现存在公众利他和互惠行为(Milinski et al.,2006),且社会规范会和利益一起共同对个体政策支持产生影响(Bechtel et al.,2019)。


2.执行中的政府回应


政府回应是政府或者官员采取政策措施以回应民众的需求和偏好。中国地方政府具有回应性已是近年来学界实证研究的共识结果(Meng et al.,2017;尹恒、杨龙见,2014)。但地方政府回应呈现选择性特性,由当地公民提出的、集体表达的、集中在单一任务问题上且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请求更有可能得到回应(Su & Meng,2016;孟天广等,2015)。随着社会问题的凸显,民生领域也逐步成为地方政府回应民众的典型政策领域,如地方政府的回应会受到民众对环境治理满意度的影响,并具有典型的回应性外溢现象(唐啸等,2020)。


目前研究主要关注地方政府回应性的来源,但鲜少分析政府回应如何改变公众对于政策的评价。研究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回应公众政策诉求无疑是重要的,但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各类与政策有关的回应是否能够有效提升公众对政策的积极评价与肯定。地方政府政策回应对公众个体意愿与政策满意度有显著影响(Nie & Wang,2023),如政策回应提升了流动人口定居的意愿(陈济冬、徐慧,2019),政府回应与公众需求相结合增强了公众技术接受度(Guo et al.,2022),甚至当公众期待超过政府能力时,表演式治理也可塑造公众的绩效印象(Ding,2020)。


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地方政府回应对塑造公众政策评价具有更为直接的影响。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性,公众拥有有限的政策信息,对政策的潜在后果存在担心。政府及时有效地回应公众的政策关切,有助于减少公众感知的不确定性,减少对政策的疑虑和不遵从。政府及时与公众沟通,还更能使公众感知到政府的表现(Yang & Holzer,2006),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积极的评价。此外,政府回应有助于政府内化公众偏好,及时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共服务绩效(Grossman & Tara,2022)。


基于既定政策设计下的政策收益影响公众对政策的看法,以及公众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治理经历,尤其是政府的有效回应将影响公众的政策评价,本文提出核心的研究假设。


假设1:  政策收益和政府回应有助于改善公共政策评价。



(二)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的机制


在给定设计下的政策收益时,现实中如何增强公众正面的政策评价?为回答上述问题,研究进一步探索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的具体机制。


首先,在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对于公共政策评价都有正向影响的情况下,两者对公众政策评价影响是互补还是替代的关系?本文假设政府回应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增强政策收益来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称之为执行中的“互补效应”。完善的制度有助于约束政府行为,提高政府责任。积极的制度建设有助于保障公平正义,为民众提供保障自身利益的制度渠道,提高政府合法性(Whiting,2017)。良好的制度约束还有助于减少腐败,使政府更公平合理地在不同人群中分配政策成本和收益,进而提高公众政策支持和评价。


其次,政策收益与政府回应对公众政策评价的作用会受到何种因素的调节?影响民众个体态度的一些变量会对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在影响公众政策评价方面产生调节作用。


第一,政策执行时长是公众政策评价影响因素的重要调节机制。公民接触理论认为公众与政府执行过程接触会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和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合法性(Van Ryzin,2006)。随着执行时间的增加,公众的政策效果认知更为全面,则可能做出理性的政策评价。但随着政策经历时长的增加,公众也会对个体自身利益更为敏感和关注,而互惠他人的偏好降低。在本研究的场域中,清洁能源政策需要民众承担一定的安装和使用成本,随着政策的持续实施,民众将承担越来越多的政策成本。高政策成本可能会削弱民众的互惠或者利他偏好,增强对自身利益得失的关注。本文假设政策经历时长可调节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称之为政策执行“经历效应”。


假设2:政策经历时长导致互惠或利他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影响减弱,利己收益增强。


第二,政策信息是影响公众行为与评价的关键要素。政策信息宣传可增强公众对政策改革本质意图与战略含义的理解,让公众更多地从利他和互惠等公平性和间接利益视角思考政策问题和多维度政策收益,进而削弱政策利己收益的作用(Porumbescu et al.,2017)。大量研究证明居民支付意愿与政策评价取决于个体的意识(Kremer et al.,2011),而增加信息的供给在改变居民的意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Jalan & Somanathan,2008),尤其是环境健康问题的信息披露或宣传方面。例如,学者们证实了在清洁能源、洁净饮用水政策实施中信息干预对公众追求间接健康收益,忽略经济利益与能源负担方面的积极作用(Afridi et al.,2021; Hanna et al.,2016)。由此可见,政策信息宣传在削弱利己偏好对政策支持方面有相对明确的研究结论,但其是否增加了互惠收益或利他收益对公众评价的影响,学界并未有明确证据。此外,在信息宣传的不同类型与方式中,诉诸权威被证明是一项有效的说服性策略(Bucchi,2017)。诉诸权威指通过援引权威的思想、言语和行为来影响被说服者(Cialdini & Goldstein,2004),政治新闻则是一类典型的权威信息。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并称之为执行中的“信息效应”。


假设3:接受政策信息宣传可削弱政策利己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的作用。


第三,个体的政府信任是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的重要调节机制。政府的可信承诺能够让公众建立对政府行为、多级政府互动关系、政府回应等的稳定预期。同时,更高程度的政府信任感能够令公众对政策收益具有多元理解,尤其是对全社会共同负担公共产品具有稳定判断(Carlin & Gregory,2013),对政策改革的正当性有更好的支持(Levi & Stoker,2000),有更高程度的政策遵从,有更强的意愿与政府合作。当公众对政府越信任时,其就越可能会超越对政策利己收益的单一考量,接受互惠收益和利他收益,并表现出对政策的积极响应。因此,政府信任可提升政策利他收益和互惠收益在公众政策评价影响中的正向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政府信任可提升政策利他、互惠收益在公众政策评价中的正向作用。


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机制如图1所示。




三、研究设计



(一)政策选择


本文选取2017年开始实施的北方清洁取暖改造政策作为研究情景,主要原因有二:第一,政策实施采取分批次、分步骤进行,涉及较长的一个改造执行周期和居民用能转换期,可观察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第二,政策收益表现丰富。政策目标群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经历在经济成本上的政策负担,但又在环境健康、劳动机会等方面获得一定的间接收益,并给非目标群体带来较大的福利改善。这符合同时观察利己、互惠、利他等多种政策收益的研究需求。


近年来我国环境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细颗粒物(PM2.5)这一主要空气污染物的降低[1]。为此,国家开展了积极的环境治理行动,包括中央推动的系列环境制度建设,以减少地方保护主义与政策执行不到位[2],以及地方政府落实的严厉环境管制措施(Wang et al.,2022; Van der Kamp,2020)[3]。虽然多项空气污染指数得到显著优化,但是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并不稳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的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民用取暖这一北方冬季的主要空气污染源,多地政府实施综合治理举措,包括设立禁煤区,取消散煤交易市场,推行煤改电、煤改气等,并结合棚户区改造进行供暖基础设施建设,等等。2017年,我国在北方14个省份及部分地区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规划,希望在2021年之前实现70%的农村居民冬季取暖采用清洁能源[4]。该政策的实施对我国空气污染防治、居民部门用能结构改善方面意义重大(Zhou et al.,2022)。


[1]2013年,国务院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在5年内将中国北方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降低25%、20%与15%。2014年,中央正式提出“向空气污染宣战”,首次将PM2.5认定为主要污染物。

[2]具体包括:加强中央对地方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成立中央环境督查组,建立统一的国控检测站点实时监测地方空气质量情况等。环境绩效在属地责任和干部考核体系中也逐渐占有更大的权重,“一票否决制”被用来推动地方领导干部积极实现空气污染控制目标。

[3]如搬迁工业设施与限制高耗能企业审批、强制关停高污染行业、限制私家车的使用、禁止农业秸秆燃烧、整顿大型建筑工地、打击夜市摊点等。

[4]《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


但是,清洁取暖改造的政策实施引发了一系列社会讨论,包括政策的实际效果、经济可持续性、社会政治影响等。尽管地方政府部分补贴了清洁取暖设备购买与清洁能源使用,但参与改造的农村居民仍然承担了相较以往更昂贵的取暖成本。同时,环保意识与受教育水平限制了部分居民对清洁能源转型健康收益的准确感知。例如,Zhao等(2021)调查分析揭示,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地区的已改造家庭平均支付意愿为860元,未改造家庭的平均支付意愿为732元,远低于实际的家庭使用支出;57%的家庭对清洁取暖改造持可接受态度,但仍有一定比例(17%)家庭对改造不满意,其主要原因为使用成本太高而政府补贴不足。



(二)实验设计


在社会情境中,个体面对敏感议题可能倾向于表达符合社会期许的观点和态度,从而隐瞒其真实的偏好,产生社会期许偏误(Berinsky,2002;Chung & Monroe,2003)。在问卷类的观测研究中,受访者的社会期许偏误会引起一定程度的测量误差,尤其是主观态度和评价的测量。联合实验是一种有效减少社会期许偏误,并真实地揭示受访者偏好和态度的方法(Horiuchi et al.,2022; Nederhof,1985):一是联合实验更接近于真实世界的个体决策过程,受访者需在多重的特征属性中选择偏好的方案。二是联合实验要求受访者在两个假定的方案中作出选择,且方案具体特征变量随机生成、相互独立,这令变量的因果效应可被估计(Hainmueller et al.,2014)。因此,本研究运用联合实验方法评估政策实施特征对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效应。


1.因变量测量


针对本实验的因变量公众政策评价,本研究设置了两种测量方式。第一种是对政策效果方案的选择。本研究请受访者在两组潜在的政策效果方案中作出更倾向的选择:“下面两个可能出现的政策效果方案,长期而言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效果,您比较倾向哪一个?”受访者对于政策方案的选择反映了其内在评价。作为稳健性检验,本研究设置受访者对政策效果方案的支持度作为第二种因变量测量。其为1-5量表,从很不支持(1)到很支持(5)。


2.自变量操作化


本实验以清洁取暖改造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政策效果特征变量作为核心自变量[5]。基于实验前的实地访谈和入户前测,本研究获得政策执行所涉及的具体细节并设计政策效果方案。在联合实验中,受访者对应的政策特征取值、政策特征的顺序等采取随机生成方式,并通过调研员随机取用的方式实施。表1为主要变量特征及其数值。其中,政府回应性指政府能够在执行中有效回应公众的政策诉求,其测度采用“未来预期,政府能及时回应村民针对清洁能源使用的建议和需求”。该变量为虚拟变量,数值“1”代表有政府回应,“0”代表无政府回应。


[5]区别于大部分有关政策评价的事后或事前研究,本研究是基于事中评估,即在执行过程中的评估。政策目标群体对政策有更多了解,但是由于还在政策执行初期,对潜在的效果并未有完整和全面的认知。例如,清洁取暖改造的全国分阶段改造时期规划为5年,未来的能源转换使用周期更长。



本研究采用多个政策特征变量测度个体政策收益光谱,包括利己、互惠、利他三种形式。其一,利己收益表示政策收益具有排他性,能够完全被个体所获得。本研究用政府对清洁能源使用的年度户均补贴数额来测度利己收益。补贴数额越高,代表居民从政策执行中获得的实际收益越大。依据实地调研中获取的真实补贴情况、长期使用花费、支付意愿等信息[6],问卷设置的政府使用补贴包含了四个数值: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


[6]在2018年12月,研究团队进行了入户前测和访谈,获得了大致的使用成本和补贴费用区间。清洁取暖改造每户获政府的使用补贴大约为1000元/年,各地区有差别。老百姓认为长期使用成本在3000元/年左右,各户因人口数量和使用面积有差别。因此,研究设置了从0-3000元的等距补贴区间作为变量特征赋值。


其二,互惠收益类似于俱乐部公共物品,意指政策收益能够被个体所在的区域内的居民所享有,或以间接形式享有。本研究以清洁能源改造后能否显著影响当地居民外出打工就业的机会,以及改善当地县城的空气质量等两种方式来测度互惠偏好。首先,能源转型的社会收益问题,如劳动力释放、时间节省、家庭劳动分工改变等逐步得到证实(MacRae & Whittington,1988; Greenwood et al.,2005; Krishnapriya et al.,2021)[7]。在实际调研中,研究团队也发现清洁取暖的便捷性让居民无需居家守候炉火,增加了其冬季外出打工的潜在可能性。其次,当地政府频繁宣传清洁取暖改造对地区空气污染的改善效应和个体健康收益,这让居民能够理解改善的环境与健康收益。当然,外出打工机会并非对每个受访个体产生直接影响,而县城空气污染对个体的影响相对均等。


[7]例如,海地供水基础设施改造节省了女性外出打水时间,增加了当地妇女就业和受教育机会;印度、越南等地炊事灶具的改善与清洁燃料的使用带来劳动时间的节约与家庭劳动的重新分工。


其三,利他收益意味着居民并不直接从政策执行中获得物质收益,却愿意为他人付出成本。清洁取暖改造可改善其他地区居民福祉,如有助于改善首都等其他城市地区的空气质量,但是当地居民却承担了部分经济成本。在本实验中,问卷以清洁能源能否改善首都空气质量来测度个体的利他收益[8]。在研究的主问卷分析中,作者发现绝大多数居民都对清洁取暖改造的政策情境有一定的了解,并对气候变化与首都空气污染情况有客观的认知,尤其是对国家实施空气污染攻坚战的知晓。鉴于调研地与首都的空间距离较远,以及居民对空气污染知识有限,本研究在设置政策特征变量时,不考虑本地空气质量与首都空气质量存在的潜在联动性。


[8]本文测度的并非利他意愿(愿意为首都空气做贡献),而是个体认为的利他结果(对首都空气做了贡献)。



(三)数据收集


本研究选取北方典型地区(某地级市)展开实地入户问卷调查。该地级市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大气污染防治主战场,是201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清洁取暖改造政策试点城市。该市在空气静稳天数、零度值与气温条件、采暖方式丰富度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中值代表性。鉴于清洁取暖在人口密集地区实施才具有经济价值,本研究依据政府清洁取暖政策规划与现实进展信息进行科学地分层抽样[9]。研究通过抽样选取了69个人口密集的乡镇,从中随机选取了136个已经开始执行清洁取暖改造政策的村庄,每个村庄随机选取8个农户展开调查,并主要由户主来完成问卷。经过对调研员(掌握方言的当地大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后,团队选择在2019年2月春节后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先进行基本问题调查,再进行实验问题调查,最终获得了有效问卷843份。被调查农户均已经开始安装煤改气/电的设备,并执行清洁取暖改造政策,但开始改造时间点不同。在调查中,农户完成了两轮的联合实验,在每一轮的联合实验中包括了两个政策效果方案。最终,本文分析的有效样本是3372个[10]。


[9]研究团队利用全国农村人口密度70百分位数线的阈值作为抽样基准(184人/平方公里),划定出在未来1—5年具有较大改造可行性的乡镇范围。当地共151个乡镇中有61个乡镇进入样本池,并按照乡镇人口比例确定每个乡镇应抽取的村庄数(乡镇人口每超过7.5万人抽取1个村庄)。结合政府已改造村庄信息,利用分层抽样方式抽取。

[10]本文设计的各种政策特征的组合共计64种,分析样本远大于政策特征组合数量。


表2呈现出受访者的人口特征变量。整体而言,当地村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家庭年净收入平均2.34万元,家庭人均年收入0.99万元。根据当地2018年的统计公报,农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16万元。本文研究调查对象的收入接近于全市平均水平,有一定的人口代表性。




(四)实证模型


在联合实验分析中,研究采用线性模型,估计每个特征变量对于具体政策效果方案被选择的平均边际成分效应(AMCE)。线性回归易于被估计和解释,经常被用于实验类研究的效果估计(Hainmueller et al.,2014)。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Yitp是因变量,为虚拟变量,表征在轮次t中,个体i是否选择政策效果方案p。如果个体选择这一政策效果方案,数值是1,否则是0。Xitpjk是虚拟变量,j代表政策特征,在本实验中有5个潜在的政策特征变量,包含政府回应性、政府使用补贴、当地空气质量改善、当地就业机会增加,以及首都空气质量改善。k代表特定政策效果特征的数值,Dj 表示政策效果方案j中指标的数目。εitp是标准误。本文分析的单位是方案。由于每个受访者参与了两轮的联合实验,每一轮实验中又包含了两个政策方案,最终的样本数目是受访者数目的4倍。在回归模型中,研究估计了个人层面的聚类标准差。



四、实证结果



(一)主要结果


1.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因素


联合实验的估计结果见图2。估计系数表明,如果政府能有效地回应公众的需求和建议,公众对清洁取暖改造的政策评价会提高14.2%。在政策收益方面,利己收益与利他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的影响,呈现出由高到低的谱系。首先,政府的使用补贴会显著增加公众政策评价,补贴金额越高,公众政策评价的增幅越明显。相比没有补贴收益,政府如果每年补贴农户3000元,会提高他们对清洁取暖改造政策方案评价43.2%。进一步地,当地空气质量的改善和当地就业机会的增加,对当地农村居民有正向的互惠收益。这种互惠收益会显著增加农户对于清洁取暖改造的政策评价。比如,当地空气质量改善增加了14.9%的政策评价,就业机会增加提高8.9%的政策评价。此外,首都空气质量改善,对于公众对清洁取暖改造政策评价有显著正向作用,提高4.5%的公众政策评价,但估计的系数小于利他和互惠。整体而言,公众在政策实施中首先在乎自身利益的改善,其次是互惠收益。利他收益也会提高他们对政策的评价,但幅度相对较小。


2.稳健性检验


联合实验需要满足稳定性和无顺序效应两个基本假设。首先,稳定性假设指估计结果在不同的任务中稳定。在本实验中,调研员请受访者完成了两轮的联合实验,选择相应的支持方案效果。在表3的子样本回归中,第1列和第2列分别呈现了基于第一轮和第二轮实验的估计结果。子样本回归结果表明,特征变量对于公众政策评价都有正向和显著的作用,估计结果满足稳定性假设。其次,无顺序效应假设指政策方案的顺序不会对受访者的选择和偏好产生影响。在每一轮政策方案中,调研员都请受访者在两个政策效果方案中选择,代表了其对政策的评价。表3的第3列、第4列分别呈现了第一个、第二个政策效果方案的子样本回归结果。与之类似,潜在政策效果特征对于政策效果方案的评价选择都有正向显著作用。在第5列,本研究使用全样本回归,并控制了轮次和方案的固定效应,结果依然稳健。这些结果表明,轮次顺序和方案顺序并没有对估计结果产生影响。本实验满足了联合实验的两个基本假设。




(二)交互作用与调节机制


为了进一步探究政策特征效果的异质性,本文借鉴Leeper等(2020)方法,估计政策特征变量与调节变量的交互效应。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Mi代表调节变量或分组变量。βjk是调节变量和政策特征变量的交叉项的估计系数,代表了平均边际成分效应(AMCE)的组间差异。本节的经历效应、宣传效应和经历效应都采用这一模型估计。互补效应则是政策特征变量之间的交叉效应。


1.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的互补效应


为了回答政府回应是否会增进或者削弱公众不同政策收益水平对于其评价的作用,研究以政府回应性和主要政策特征变量做交叉回归分析。图3呈现了交叉项估计的回归系数[11]。不同额度的政府补贴与政府回应的交叉项不显著,表明当政府回应并未明显增加政府补贴对政策评价的作用。与之类似,当地空气质量改善和政府回应性的交叉项不显著,当地就业机会和政府回应性的交叉项不显著。但首都空气质量改善和政府回应性的交叉项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当有政府回应性时,首都空气质量改善更会促进老百姓对于政策效果方案的正向评价。以上结果说明,利他收益在有政府回应时,更容易促进公众政策评价。作为一种交换,政府对于清洁取暖改造政策执行的有效回应,能够促进利他收益感知对于公众政策评价的作用。政府回应虽然没有显著增加利己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的作用,但显著增加了利他收益的作用。


[11]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并未在正文中包括原始的回归表格,如有需要,可联系作者索取。



2.经历效应


政策执行具有历时性,意味着公众对于政策执行的感知和评价,可能依赖于政策执行的周期与时长。政策实施中目标群体会通过个人经历与学习来判断政策效果,并由此产生政策评价与反馈。当政策执行时间越长,公众对于政策效果的认知越丰富,可能会作出更为全面、理性的政策评价。鉴于清洁能源改造政策执行周期较长,为本文提供了研究政策执行时长作用的契机。调查设置了问题以询问受访者家中开始安装清洁能源设备的时间。被调查城市最早从2017年开始执行清洁能源改造政策。基于此,我们将受访者分为两组。政策执行时间长的组为2017年开始清洁能源改造,意味着在接受调查时已经历了两年的政策执行周期。政策执行时间短的组是2018年开始清洁能源改造,在接受调查时已经历了一年左右的政策执行周期。


研究估计了政策执行时长与政策特征的交叉效应。图4(a)呈现了在95%的置信区间内估计的交叉变量的回归系数。首先,政策执行时长与政府回应性、政府补贴的交叉项系数为正向,但并不显著。其次,政策执行时长与当地空气质量、就业机会和首都空气质量的交叉项为负向,尤其是政策执行时长与就业机会的交叉项95%的置信区间显著。说明政策执行时长会削弱公众在政策评价中的互惠收益考虑。由于在清洁能源政策执行中,公众需要承担清洁能源使用的成本,可能会使得他们降低互惠收益和利他收益考虑,呈现出更强的倾向利己收益。在此,本研究部分验证了研究假设3,并得到一个重要的政策启示:在长期的政策实施中应做好精细化的政策执行管理,尤其是关注政策宣传和政府回应的行为并非仅是在政策实施前期。


3.宣传效应


公众对政策的意识和感知是政策影响民意的重要渠道。公众政策感知主要来自于媒体的广泛报道。政策信息宣传可让公众理解政策改革的本质意图与战略含义,更多地从多维度思考政策问题。在信息宣传的不同类型与方式中,来自政府的权威政策宣传会加强公众对于政策决策、执行和内容的认知,甚至起到说服作用。在调查中,调研员通过从传统媒体(电视、报纸、广播)收看政治新闻的频率来测度受访者对于正面政策宣传的感知和意识。政治新闻的频率从“从不收听”(0)到“每天几次”(5)变动。


本研究估计了政治新闻频率与政策特征的交叉效应。图4(b)呈现了在95%的置信区间内估计的交叉变量的回归系数。政治新闻频率与政府高额补贴(3000元)的交叉项为正向且显著。表明当公众频繁接受政策宣传信息时,对于同等数额的政府补贴,公众会有更为积极的政策评价。政策宣传可能会削弱公众在政策评价中对自利收益的依赖。但政治新闻频率与其他变量的交叉效应并不显著。

 

4.信任效应


政府信任会显著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降低政策成本。公众对不同层级政府的信任,是潜在的对于政策评价的重要调节机制。调查人员研究设计了量表来询问受访者对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1-5级量表),变量从很不信任(1)到很信任(5)。图4(c)和图4(d)分别呈现了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信任与政策特征的交叉效应。


政府回应性、利己收益、互惠收益、利他收益等与地方政府信任的交叉项并不显著,这表明公众对于地方政府的信任并非有效的调节机制。与地方政府信任类似,当公众对中央政府信任度高时,政策利己收益和互惠收益对于政策评价并未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当公众对中央政府信任度高时,首都空气质量改善会显著提高公众对于清洁能源政策的评价,表明中央政府信任是利他收益效果的重要调节变量,增加了利他收益对政策评价的正向作用。实验结果部分验证了研究假设4。




五、结论


站在弥合政策执行与评估、探究公众政策评价的研究视阈下,本研究论证了政策收益和政府回应两者共同影响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众政策评价。政府回应显著地提高了公众政策评价,在政策收益方面,利他、互惠、利己维度在促进公众政策评价的正向影响方面呈现由低到高的谱系。进一步地,研究识别了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的具体机制:政府回应显著增加政策利他收益对于公众政策评价的作用;政策执行时长会削弱公众在政策评价中的互惠倾向;正向政策宣传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政府补贴作用,削弱公众利己收益考虑;中央政府信任会显著增加政策利他收益对于公众政策评价的作用。


本文的结论有利于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政府回应和政策收益在形塑公众政策评价中的真实作用,并通过优化政府行为来促进人民群众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获得感,以取得较好的公众政策评价和相对更满意的政策效果。具体而言,本研究结论有如下实践内涵:一是对地方政府而言,提升自身在实施政策时对公众问题的回应,可有效增强目标群体的政策收益对政策评价的正面影响,而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则可削弱公众的利己收益考量作用,提升公众对政策改革的理解与遵从。二是政策实施周期是政府精细化执行过程中应关注的重要维度,这意味着政府行为的改善不仅要持续且尤其应在政策执行后期予以更多关注。三是鉴于全面深化改革将涉及诸多再分配型政策实施,政策收益中利己收益的提升有限,利他和互惠收益对公众政策评价的各类影响因素须得到各级政府重视。


本文在理论和研究设计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贡献。在理论层面,本文从政策执行互动的视角切入来理解公众政策评价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收益和政府回应两类潜在影响公众政策评价的要素,以及如何通过政府治理行为来调节公众政策评价的路径,贡献了公众政策评价相关研究。不同于以往研究关注个体政策收益的单一维度,本研究将涉及公众的多类政策收益,包括利己、利他和互惠维度纳入到同一个研究框架中予以分析,扩展政策收益的相关研究。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采用了联合实验设计来解决传统观测研究中公众评价时会隐藏其自身真实偏好或想法的问题。研究采用的构造虚拟政策评价方案的方式可以更真实地揭示公众偏好与态度和进行因果效应识别,并且调研员入户协助受访人填写问卷的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问卷质量。


随着社会的进步,公众同时接受政策信息与其他社会行为主体信息而采取行动。不仅政策内容会改变人们的偏好和对利益的感知,而且在公共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政府行动也塑造了公众的信念和愿望、公众看待事务的方式,以及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所采取的行动。对许多公共政策受众而言,与执行代理机构的互动为其提供了与政府打交道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直接经验,影响了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与政策效果的期望。此外,公众政策评价也会对政策制定和执行产生重要的反向影响。政策实施过程中执行者与公众的互动及公众态度的反馈,与政策结果和政策变迁有着直接关联。倘若政府可科学识别公众政策评价并通过政府行为来改善评价,或可使得大量改革置于多次政策动态调整和多轮重复博弈的情境下得以长期优化。更有主动性的政策执行与丰富的公众政策反馈互动或可酝酿出新的决策起点。理论研究者们也可重新审视政策执行与政策评估,理解这些环节在整个政策过程大周期中的枢纽性作用。


参考文献:略


【作者信息】杨文辉,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政府管理学院助理教授;通讯作者:赵静,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感谢参与本项目实地入户问卷调查的60位调研员,北京师范大学郭跃、牛津大学查皓、清华大学张达,以及匿名评审专家、编委会专家和编辑部对论文提供的帮助与建议。

【文章来源】《公共行政评论》2024年第4期,原文阅读与下载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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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孙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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