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委9月27日消息,日前,经中共周口市委批准,周口市纪委监委对鹿邑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史凯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凯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丧失纪法底线,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史凯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周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周口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史凯歌开除党籍处分;由周口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