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第四批执行悬赏公告

文摘   2024-10-29 18:06   陕西  



  2024

澄城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澄城县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01

(2022)陕0525执1182号

因被执行人问志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

问志利,男,汉族,1976227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61052519760227XXXX,住澄城县王庄镇白草塬村四组。

执行依据

2022)陕0525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102632.5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志利下落线索,有助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支付酬金2000元。

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志利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予以奖赏。


悬赏期限一年

举报电话09136855308

举报时间

工作日

08: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8室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02

(2022)陕0525执1182号

因被执行人问陈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

问陈云,男,汉族,197827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61052519780207XXXX,住澄城县王庄镇白草塬村三组。

执行依据

2022)陕0525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102632.5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陈云下落线索,有助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支付酬金2000元。

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陈云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予以奖赏。

悬赏期限一年

举报电话09136855308

举报时间

工作日

08: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8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03

(2024)陕0525执365号

因被执行人韩变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

韩变芳,汉族,1964914出生,公民身份证号61052519640914XXXX,住澄城县赵庄镇西永固村一组。

执行依据

(2023)陕0525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420584.58元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韩变芳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悬赏期限一年

举报电话09136855308

举报时间

工作日

08: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8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END


审核:程婧 | 校对:赵静 | 编辑:杨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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