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有了纠纷,以前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去法院起诉解决,听说村上有调解室,可以快速协商解决,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纠纷解决会这样方便高效,以后有事一定到调解室找老舍。”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朝阳村的李某某感慨道。
近日,李某某在骑电动车回家的途中与驾车驶来的景某某相撞,导致李某某腿部受伤。景某某主动承担了李某某住院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并没有发生任何争执,但出院后,双方在赔偿事宜上争议较大。因为在同一个村子居住,大家都比较熟悉,对簿公堂既伤害邻里之间感情,又要产生不必要的花费,李某某内心五味杂陈。思虑良久,李某某想到了经常调解纠纷的舍存有,于是主动来到朝阳村人民调解室申请对此事进行调解。专职人民调解员舍存有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现场调解。经过情、理、法等多维度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在融洽的氛围中达成了协议。舍存有在现场用配备的办公设备为当事人制作了协议,确保达成的协议能够履行到位。
“以前开展调解工作没有相应的办公设备和调解阵地,大多数协议都是手写,既费功夫又不规范。现在有了相应的工作保障,群众申请纠纷调解有了固定的场所,调解起来更是得心应手。”舍存有说。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调解室不仅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场所,更是一处微型的法律服务工作点,通过专职人民调解的撬动,一应俱全工作设备的保障,调解室集纠纷排查调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为一体,通过深入践行“事心双调”工作机制,推动服务“关口前移”,真正在家门口为群众解决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今年以来,红寺堡镇为4个人口基数较大的村打造了村(居)调解室,累计受理排查纠纷8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村上有了调解阵地和一应俱全的办公设备,我们干调解工作动力更足了。下一步,我们将在如何利用好现有设备和阵地上下功夫,围绕调解室品牌创建,让调解室家喻户晓,让老百姓真正有事就想到调解室,就到调解室解决,发挥好立足一线、服务基层的作用。”弘德村专职人民调解员刘克银说。
来源:宁夏法治报
监制:万 玮
审核:袁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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