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为促进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在商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11月起推出“青春留商”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商洛安家居住。
据介绍,该政策的主要适用对象为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市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外地市应届毕业生。毕业生需在商洛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若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毕业当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同样符合政策要求。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可享受500元/人的补贴;在商洛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人的补贴。此外,高校毕业生在商洛就业创业,只要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商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或再交易住房时,还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