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消费的若干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统筹100万元用于发放家电消费券。经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放消费券。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日照市商务局商贸流通发展科反映,超出公示期限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633-8816812/8816978
邮箱:swjshangmaofuwuke@rz.shandong.cn
附件:日照市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审核通过公示名单
日照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商务日照 编辑:李阳
审核:费洪涛
值班主任:王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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