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精神,凡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一般简称为“前置学历”)。我省按要求在毕业申请前,对拟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开展前置学历初审工作。
本次考生申请前置学历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本次前置学历人工审核及初审结果反馈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6日。
特别提醒:考生应密切关注初审结果,因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11月26日17:00前按要求重新提交初审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录入本人的前置学历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将根据考生所录信息生成考生个人专属学历查询二维码;
(二)考生可安装学信网手机端APP并通过本人实名认证。(下载链接: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保下载的学信网APP为最新版本,确保申请流程的畅通和结果的准确。
2.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若发生过变更,考生在注册学信网账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应与前置学历颁证学校所报学信网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查询到前置学历信息。
(三)考生用学信网手机端APP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到本人的前置学历信息。
(四)考生选择并点击已显示的前置学历信息后,即完成前置学历初审。初审结果将同步反馈到我省信息系统中,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后续可正常提交毕业申请;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或学信网未显示前置学历信息的,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查。
前置学历初审不通过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查,其中个别情况需按要求上传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一)学信网反馈前置学历未查到
考生扫描二维码后,学信网无前置学历信息显示,原因可能是:
1.前置学历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未正确录入
考生录入的前置学历信息与在学信网上实际注册的前置学历信息不一致,导致学信网无法反馈学历信息。考生应检查并确保录入信息正确后再提交初审。
特别提示:2001年以前未在学信网上注册的学历信息,考生应先通过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直至学历信息在学信网上注册成功后再申请前置学历初审。在前置学历初审申请时间内未完成学历信息注册的考生,只能下次提交前置学历初审申请。
2.前置学历信息属海(境)外学历
考生的前置学历属于海(境)外学历,不在学信网学历查询范围之内,导致学信网无法反馈学历信息。考生需提供在相关指定学历认证官方网站上查实的学历证明至人工审核,如海外学历需提供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上查实的学历证明等。
(二)学信网反馈前置学历已查到,但前置学历不符合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要求
普通高校本科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作为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前置学历,请考生务必选择“毕业证书”作为前置学历,否则无法通过前置学历初审。依据为《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习和毕业证书申请有关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11号)“普通高校本科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从2015年1月起不能作为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前置学历。”
(三)学信网反馈前置学历已查到,但前置学历信息与考生拟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籍信息不一致
1.前置学历注册的证件号为士官号或军官号的,考生应上传完整清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带证件号信息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部门出具的军官号(士官号)与考籍库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至人工审核。
2.前置学历注册的身份证号为15位的(现正常升位至18位,号码未发生更改),考生应上传完整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带证件号信息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身份证号升位的书面情况说明(无需出具公安机关证明)至人工审核。
3.前置学历注册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属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之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应上传完整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带证件号信息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身份证号变更的提交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姓名变更的提交户口本带曾用名页)至人工审核。
特别提示:前置学历注册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属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之前已经发生错误的,考生须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正的考生,本次拟毕业的学历信息将无法在学信网上成功注册,只能更正后下一次重新提出毕业申请。
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务必自行进行前置学历初审申请,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为操作。若因考生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操作造成前置学历信息错误或一旦发现前置学历弄虚作假,导致考生前置学历初审不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省反馈的前置学历初审结果是基于考生自查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结论,不代表最终结果。通过我省初审的前置学历,还将统一上报至部级管理部门进行终审,最终审核结果由部级管理部门判定。因前置学历终审未通过被部级管理部门驳回的,我省将开展复审工作。因此,在本次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的通知,积极配合完成前置学历证明材料的补充提交,并耐心等待前置学历复审结果。
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二)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三)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五)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我省前置学历初审。
考生申请毕业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6日。
考生在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完成后还需于2024年12月6日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或主考学校(具体方式详见主考学校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特别提示: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信息系统中提前完成前置学历申请且初审结果为“通过”;考生前置学历初审申请的准考证号应与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相同,未完成前置学历初审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提交毕业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申请材料不齐,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社会型专业的考生,若准考证号已办理过毕业(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且该准考证号下有剩余课程未用于毕业,同时未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可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将课程免试到新准考证号下继续使用。
若该准考证号下未用于毕业的剩余课程已达到专业毕业条件,考生应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系统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
针对停考未停止颁发毕业证的专业,不影响考生在信息系统中选择拟毕业专业和提交毕业申请。若因专业停考无法正常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需先联系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将经县(市、区)、市(州)、省或主考学校、省级管理部门进行逐级审核,经本省审核通过后,预计在1月上旬报部级管理部门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毕业信息方可在学信网上注册。针对注册成功的毕业生,我省将有序完成后续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表的打印、署章,以及逐级发放工作,请考生密切关注毕业证书领取的相关通知。
因照片或前置学历等原因被上级部门驳回复审的,毕业信息暂不能在学信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请考生务必在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的通知,积极配合完成照片的重新采集或前置学历证明材料的补充提交,并耐心等待复审后向部级管理部门再次上报。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学考试学历信息(其中2001年至2005年的学历信息未采集照片信息);2001年以前学历信息未在学信网注册的毕业生,须登录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学历信息。
首先需提醒考生注意:在申请毕业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确保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一致。
若毕业生的拿到毕业证书后,发现证书上或学信网上注册的个人信息有误,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属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前,个人信息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后未及时更正考籍的毕业生,须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到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逐级报送至部级管理部门审批。
(二)属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个人信息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毕业生,原毕业证书信息将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一)毕业证书原件仅颁发一份,毕业生若遗失或损毁,可在毕业申请期间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二)毕业生档案原件仅颁发一份,毕业生若遗失或损毁,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毕业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可作为毕业生档案的补充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8-85156581。
毕业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咨询电话028-85156581。
需要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应咨询相关主考学校。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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