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
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维护缴款人合法权益
提升收费服务水平
包头市即将启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电子票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电子票据适用于自治区各级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电子票据分为两种业务模式——“在线开票”和“前置接口”。各用票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及条件自行选择。于2024年12月底前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电子票据使用全覆盖,2025年1月1日起,各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纸质收费凭证全面停止使用。
目前,包头市财政局正在认真梳理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积极对接征收主管部门和软件公司,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电子票据启用准备工作,力争12月底前此项改革工作在包头市全面、顺利推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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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财政局
编辑:李承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