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酒后驾车时
心里也许在想
“醉不了、绕小路、查不到”
“喝的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
“我能那么倒霉刚好被查到?”
抱着侥幸心理
酒驾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
现将近日查获的酒醉驾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酒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4年7月22日,广信公安交警在三清山西大道三清山大桥开展酒醉驾统一行动,查获一辆浙HF***66小型新能源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俞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后经上饶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7.2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
2024年7月10日,广信公安交警在三清山西大道开展机动车酒醉驾查处行动,对小型轿车驾驶员何某某进行酒精测试检查,经现场检测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血液抽取送检,血检结果为127.73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
2024年7月15日,广信公安交警在三清山西大道开展机动车酒醉驾查处行动,对小型汽车驾驶员陈某进行酒精测试检查,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处以15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7月17日,广信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行动时查处黄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检测仪检测黄某国体内的酒精含量为 10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五
2024年7月9日,曾某驾驶普通摩托车被广信公安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六
2024年7月11日,叶某驾驶普通摩托车被广信公安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广信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一杯酒,可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一次酒驾,却会拉开你和家人的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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