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天气
出行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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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早晨,六十二团迎来大雾天气,浓雾笼罩着整个团场,给广大职工群众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行驶中的私家车速度较平时放慢了许多。
早上9:30分,记者在霍城主大街看到,大雾笼罩下的辖区能见度不到20米,街道两旁的建筑基本模糊不清,过往的车辆亮起应急灯小心翼翼地缓慢行驶。
“今早我要去连队办事情,一出门到处是大雾,能见度非常低,所以我在开车的时候将防雾灯开启,车辆在主干道开得比较缓慢,希望广大车主在大雾天气注意安全行驶”。六十二团居民李军说。
据了解,形成大雾天气的主要原因是空气中的湿度较大,大雾天气应尽量减少外出和体育锻炼,出门时应戴上口罩。
随着冬季来临,下一步,霍城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六十二团中队交警将及时上路开展交通安全疏导工作,提醒车主谨慎驾驶,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或近光灯,如果在高速路上行驶或者雾很浓的情况下还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切记不要使用远近光灯,因为远光灯是向上方照的,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开车时反而什么都看不见了。
雾中行车时,要严格遵守规定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雾越大,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就需要越低。遇浓雾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多每小时20公里。
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千万别盲目超车,因为很可能它是在等待对面来车通过。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在确认起没有起步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按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
雾天无法分辨车距,如果紧急踩刹车,会让后车无法判断距离从而导致追尾。如需减速应缓慢放松油门,连续轻踩制动,防止碰撞、剐蹭和追尾事故发生。
雾天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车后方设立警示标志,并把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以提示后方车辆。做好警示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的地方,同时报警,千万不要留在车内或在车道上行走,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秋冬季节一旦有雾产生,车内也易产生雾气,因此需要开启后窗除雾、后视镜除雾功能,并将出风口朝向前风挡玻璃,避免雾气影响行车视线。
当能见度小于10米时,应先将车开到路边安全地带或停车场,等能见度好转时再上路行驶。如果一定要在雾中行车,就要根据雾天的能见度情况,选择遇到情况是能迅速停车的行驶速度(视距必须大于制动停车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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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甘元杰
责编:李寒洁
制作:张耀午
供稿:徐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