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市监通告〔2024〕36号
近期,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107批次。抽检的类别为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酒类、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共12个品种。主要检测:酸度、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甲醛、大肠菌群、霉菌等109个指标。合格102批次,合格率为95.33%,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4.67%,涉及41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9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 青山区福鑫食品加工店经营的莜面窝窝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59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
2. 青山区福鑫食品加工店经营的莜面条条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661(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
3. 包头市众成青云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米饭小碗(直径12.5cm),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4. 包头市众成青云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直径14.5cm,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5. 包头市青山区一机集团第二幼儿园使用的餐盘(直径23.4cm)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验结果为0.0579(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mg/100cm²);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及调查处理工作,并责令食品经营单位采取下架措施。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相关信息已在
网址:http://www.qs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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