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的辛勤付出
我们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追回来了
真心感谢警察同志
你们辛苦了”
11月17日,26名拿回“血汗钱”的工友喜笑颜开,来到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送上一面包含深情的锦旗,向民警们表达感激之情。
近日,新宁县公安局主动担当作为,成功办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为26名劳动者成功追逃工资26.6万余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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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下旬,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某装修公司法人代表邓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线索。接报后,治安管理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门警力开展案件侦办,收集案件证据。
通过向被拖欠工资的装修工友们走访调查后,办案民警了解到,原来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新宁县金石镇经营某家装公司,自2023年10月份开始,该家装公司陆续拖欠装修工人陈某等26名员工工资26.6万余元。2024年3月,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后,邓某仍拒不支付,并采取外出不归、更换电话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调查期间,办案民警多次积极与该公司法人邓某联系,宣讲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到位,但邓某仍置若罔闻,并和办案民警玩起了“躲猫猫”,案件侦办一时陷入僵局。
经过数月缜密侦查,该案终于在11月迎来转机,办案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成功锁定邓某藏匿在邵东市某租房内,后治安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抓捕组,迅速赶往邵东市开展追捕工作。经过连续数天的日夜蹲守,在邵东警方的协助下,邓某于11月14日成功落网。到案后,邓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拖欠陈某等26名装修工人工资并逃匿的犯罪事实,并主动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款共计26.6万元。
目前,邓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下一步,新宁县公安局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欠薪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利益,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平安新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警方提醒
用人单位及个人务必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切莫以身试法。而作为劳动者,面对恶意欠薪行为,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向劳动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等途径,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供稿:刘智伟
审核:阳厚春
编校:汤伟志、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