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心理咨询基础项目
1、推出本项目的目的是什么?
2017 年 9 月人社部发布文件,心理咨询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其后社会各界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的热情依然很高,心理合作机构和心理咨询爱好者都希望有一个人社部心理咨询师考证培训的替代产品,继续承担起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心理服务入门型人才的功能。
原人社部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统考是以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郭念锋教授为首的一批学者在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支持下,配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举办的一项职业资格鉴定。在国家政策调整、人社部取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统考后,作为心理学的国家队,中科院心理所自觉有责任和义务继续推进我国心理咨询行业的人才培养。因应政策调整和业内呼声,心理所继教学院于 2017 年底,组织专家在原人社部国家心理咨询师统考专家团队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发了本培训项目。2022 年 11 月,九州润欣(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套引进本项目教学方案、考核规范、综合服务系统、考试认证程序等产品和配套服务,向举办心理咨询培训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项目合作授权、教学指导、宣传监督、考核服务等工作。
心理咨询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政府宏观监管,行业自我管理、自主评价。但目前国家相关政策还待明确,业内准备也不充分,启动行业统一评价还需要一个过程。在政策真空期,本项目可以作为通过非学历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培养心理服务入门型人才的过渡性载体。
2、该项目是心理咨询师认证吗?
不是认证,更不是职业资格,这是一个培训项目。项目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可以作为持证者受过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培训的证明,也可以供社会机构选拔心理服务工作者的参考。
3、培训合格者相当于通过原人社部心理咨询师考试的哪个级别?
这是一个全新的项目,课程设计参考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内容比原来的人社部考证培训内容更丰富,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课程覆盖了原三级教材的内容和部分二级教材的内容,另外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
4、已经取得人社部证书的心理咨询师还需要学习本课程吗?
已经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者不是本项目的目标人群。取得三级证书者根据需要,可以选择学习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课程。
5、参加基础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能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吗?
目前心理咨询是非准入行业,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才能从事心理服务尚无全国统一政策。心理咨询专业性非常强,从业者须恪守职业伦理,有扎实的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基础,接受过系统的咨询方法和技能训练,最好在专业督导的支持下,经过长时间的个人体验和个案积累,才能独立从事专业的心理咨询工作。参加基础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者,还不具备心理咨询独立执业的能力,但可以从事一些简单的心理服务或在专业咨询师的指导下做一些心理咨询辅助工作。
6、想继续成长和从业的学员还要参加哪些培训?
学员在取得本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后,如果想继续专业成长并从业,可以参加一些心理咨询基本功训练课程,咨询方法和技术专项课程,以及面向执业的实战训练。如果具备条件,建议学员寻求通过咨询心理学的学历教育来提高素质,实现专业成长。
7、培训用什么教材?
项目组不供应教材。项目推荐使用的培训教材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的《心理咨询基础培训教材》,该教材一套两本。
8、项目合作机构可以宣传本培训是心理所组织的吗?
不可以。项目为心理所组织专家策划,并由九州润欣(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合作机构按照项目的课程设置来独立开展招生和培训,并组织满足条件的学员报名参加心理咨询基础项目综合考试,心理所对综合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
学员与合作机构建立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心理所项目组或九州润欣(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直接联系。
心理所项目组会为取证者提供证书查询服务和力所能及的专业支持,取证者可以优先参与心理所研发的其他培训项目。
9、培训方式和培训课时有统一要求吗?
培训方式可以面授也可以网络授课+面授,不能是纯网络授课方式,因为有些技能课需要现场交互和体验。
项目至少要求 192 培训学时的核心课程,合作机构可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学员的需要安排一些补充课程。完成项目规定的 192 学时的学习,是学员可以报名参加心理咨询基础项目综合考试的必要条件。
合作机构的培训课表和师资、考生材料,须提交九州润欣(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备案,同时项目组会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学员调查核实合作机构的培训情况。
10、学员报名参加培训有学历要求吗?
心理咨询基础培训是普及性、入门性培训。从其定位来讲,凡是有意愿了解相关知识和技术的成年人都可以参加学习,没有学历学位要求。但是,对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相关工作和专业发展的人员而言,还需要参加后续的进阶学习和专项技能训练,对这样目的的学员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试: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 具有心理学、医学、教育学初级以上职称;
● 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年级学生,凭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11、学员报名参加综合考试还有其他要求吗?
● 须先参加培训:选择任一合作机构报名,参加合作机构根据规定教学方案实施的系统培训,并按达到考勤要求;
● 完成单元练习:每个单元都有课后练习,学员在项目综合服务系统上提交课程单元作业,单元练习成绩全部合格,方可申请参加综合考试;
● 报名综合考试:每年举办 2-3 次考试,考试时间 2.5 小时。综合考试采取百分制,总分 60 分以上合格。单元练习和综合考试成绩录入学员档案,最终成绩评定合格者可取得心理咨询基础培训合格证书。
12、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
一般在正式考试前两个月启动报名,于考前一个月截止报名并进入审核环节。具体以当次考试公告为准,考生和机构可关注官方网站及项目微信公众号获知考务安排。
13、参加综合考试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技术服务费 300 元/人,考务管理费 100 元/人,合计 400 元/人(补考考生只收取考务管理费100元/人,最新政策以项目组公告为准)
● 线下机考考场使用及技术服务费70元/人
● 证书费 60 元/人(考试通过后缴纳)
开放报考后考生自行或委托培训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合作机构管理细则】︱心理咨询基础项目
(2023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心理咨询基础项目的有序推广和不断提高实施质量,依据《心理咨询基础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基本原则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由九州润欣(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根据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心理咨询基础项目工作组(以下简称“项目组”)要求制定和解释。与九州签署《心理咨询基础项目合作协议》的合作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均在签署前述合作协议时认真阅读了本细则,并理解本细则属于《心理咨询基础项目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承诺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宣传和招生管理
第三条 招生简章应准确清晰,不夸大、无误导,显著位置应注明合作机构代码、项目官方网址和监督联系方式;使用标准合格证书样本,并注明官方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链接(详见附件1.招生简章示例)。
第四条 合作机构在进行招生和宣传过程中,应当保证其及其工作人员如实介绍现行国家职业资格政策,不得将本项目混同于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或认证等;不得出现政府职能安排、转移、授权等误导性宣传。
第五条 合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准确描述本项目合格证书的性质,如实介绍证书效力,例如:可作为持证者受过相关培训的证明,也可供社会机构选拔心理服务工作者参考。不得出现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与就业相挂钩等误导性宣传。
第六条 如实介绍合作机构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九州的关系,不得以中国科学院心理所、九州的名义对学员做任何合作协议之外的承诺;清晰说明合作机构为培训主体,不得使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主办/授权/发起/认证”等相关表达,不得暗示或误导学员由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招生或培训。
第七条 不得以本项目名义引流或推荐其他同类心理咨询入门项目或证书;不得将合作机构其他培训项目与本项目进行混合招生,即本项目中应当与招生学员签署独立的培训协议,相关培训费用应当单独收取。在宣传中应当清晰说明本项目大纲设置以外的课程为合作机构自有、独立的其他课程内容,对心理咨询继续教育类课程和证书要向学员准确介绍情况,不得在价格和证书上与基础项目捆绑。
不得使用高风险金融分期产品吸引学员报名缴纳培训费,如因此造成影响和投诉的,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如实介绍本项目课程设置、培训过程、师资、报考条件和考试安排等内容;不得以报考难度增加、限制地区报考人数、伪造官方报考审核系统等方式诱导学员报名,不得使用考试包通过、考试不通过退还学费、取证包就业等向考生作虚假承诺。
第九条 合作机构应以自身的信誉口碑、培训经验和规模、教学成果和质量,以及优良的服务等吸引学员,与其他合作机构公平竞争;不得低价竞争,不得诋毁其他合作机构。
第十条 合作机构应在合作协议约定的区域内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跨区域招生并报考,严禁为其他非合作机构提供代报考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通过合作机构报名考试的学员应由合作机构实施培训。
第十一条 合作机构应认真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工作考核,因合作机构工作人员在招生或咨询接待中违约,造成影响和投诉的,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机构如发展自己的招生代理,应提前向九州备案并统一使用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机构代码。合作机构应保证自己招生代理的招生行为符合项目宣传规范,若出现违约,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培训及学员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合作机构应在培训前与学员签订独立培训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的课程方案组织培训,不得出现课时缩水、授课师资与宣传不符等违反培训协议的情况。
第十四条 合作机构使用的教学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软件、实物)等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与相关师资达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得为压缩培训成本等随意更换师资、降低培训质量。
第十五条 合作机构应确保师资在授课过程中讲授的内容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或职业伦理规范、有违师德或有损项目声誉的言辞或行为。
第十六条 合作机构应提供优质的教务管理与教学服务,在学员中倡导并形成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追求成长、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不得纵容或协助学员在日常考勤和完成作业上弄虚作假。
第十七条 合作机构应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务公告,通知并指导学员报考,认真审核所属学员的报考资料;不得纵容或协助学员伪造报考资质,或代替学员进行报考。因报考违约造成影响和投诉的,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合作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充分熟悉报考流程及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心理咨询基础项目综合考试考务管理规程》及配套文件。不得提前或捆绑培训费收取考务相关费用。因不了解、不熟悉报考工作并造成影响和投诉的,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严肃考试纪律,不得隐瞒、袒护甚至协助考生违纪;如发生集体性作弊事件,九州将依据本管理细则对合作机构实施违约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终止合作并公开通报。
第二十条 合作到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作的,如仍存在协议有效期内已经招生但未完成培训的学员,合作机构须按约定完成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于培训及学员服务过程中发现的新动向、新需求,合作机构应及时向九州反馈,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课程设置、考试安排等进行调整的,由官方统一发布执行;对疏于了解最新动态和最新要求,造成培训及学员服务滞后,或给学员及项目带来损失和负面影响的,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 合作机构直属分支机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直属分支机构指合作机构在民政、教育、工商部门正规注册的分校、分公司等,合作机构须在考务服务系统提交申请,获批后可在直属分支机构注册区域开展招生、教学、报考业务。
第二十三条 直属分支机构的履约保证金由合作机构按合作协议约定统一缴纳,使用统一的合作机构代码。
第二十四条 直属分支机构的考生资料由合作机构统一审核,并在考务服务系统中为每一位考生分配考点,因直属分支机构不了解、不熟悉报考工作并造成影响和投诉的,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作机构应建立质量监察制度,确保直属分支机构的招生、教学和报考均符合相关规范,直属分支机构出现违约由合作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 奖惩与退出机制
第二十六条 如合作机构有违反以上管理细则的情况出现,则视为违约。九州有权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详见附件2.合作机构违约情况分类)予以违约警告、公开通报、扣除履约保证金,以及取消合作资格等违约处理,具体如下:
1. 违约
(1)情节轻微者予以警告,限期7日内整改;
(2)历史累计警告3次及以上,将在机构工作群通报并限期7日内整改,且扣除基础保证金的50%作为罚金,同时须按协议约定的标准补齐基础保证金,并增缴等额基础保证金作为违约保证金后,方可继续开展项目合作;
(3)历史累计警告6次及以上,将在机构工作群通报并限期7日内整改,且扣除基础保证金的100%作为罚金,同时须按协议约定的标准补齐基础保证金,并增缴两倍基础保证金作为违约保证金后,方可继续开展项目合作;
(4)历史累计警告9次及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即基础保证金、违约保证金和分支机构保证金(如有)总额,取消项目合作资格,官方平台公开通报并进入善后。
2. 严重违约
(1)违规情节严重者,限期7日内整改,且扣除基础保证金的50%作为罚金,同时须按协议约定的标准补齐基础保证金,并增缴等额基础保证金作为违约保证金后,方可继续开展项目合作;
(2)历史累计警告3次及以上,将在机构工作群通报并限期7日内整改,且扣除基础保证金的100%作为罚金,同时须按协议约定的标准补齐基础保证金,并增缴两倍基础保证金作为违约保证金后,方可继续开展项目合作;
(3)历史累计警告6次及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即基础保证金、违约保证金和分支机构保证金(如有)总额,取消项目合作资格,官方平台公开通报并进入善后。
(4)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合作协议保密原则和定价约定、损害项目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机构,九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即基础保证金、违约保证金和分支机构保证金(如有)总额,取消项目合作资格,官方平台公开通报并进入善后。
第二十七条 合作机构应积极处理学员投诉,并在7日内处理完结,针对特殊情况或有舆情风险的投诉,应随时与九州沟通并保持联系,共同协调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结,或同类情节造成再次投诉的,九州将予以警告,并限期7日内整改;投诉造成舆情的,九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50%,或取消项目合作资格,官方平台公开通报并进入善后。
第二十八条 所有扣除的履约保证金用于奖励在项目宣传、教务考务等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合作机构;九州建立监督举报机制,投诉或举报内容经核实无误后,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亦用于奖励提供违约线索者(匿名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九州根据合作协议周期,建立年度考核制度,设立评审小组按照考核制度对合作机构前一年度宣传招生、培训质量、学员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分,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第三十条 九州将对合作机构的运营规范性进行日常监督,并结合招生业绩、培训口碑、考试通过率等指标建立综合评价机制,通过与运营不佳者终止合作、增补运营规范有潜力的合作机构等动态调整方式,确保项目良性发展。
第三十一条 对招生培训及报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管理细则尚未涵盖的,九州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修订管理细则,各合作机构应积极关注、了解并执行。
附件:
1.xx心理咨询基础培训招生简章
人社部取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社会各界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的热情依然高涨,相关部门、心理培训机构和广大的心理学爱好者希望有一种心理咨询师统考培训的替代产品,继续承担起普及心理学知识、培养入门型心理服务人才的任务。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社会的需要,在原人社部国家心理咨询师统考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所内外专家开发了心理咨询基础项目,继续满足社会各界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的入门需要。有志于从事心理服务工作的学员,可通过参加本项目合作机构组织的系统培训课程,为未来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XX合作机构(例:合作机构代码: JC1811XLXX)为心理咨询基础项目的合作机构,我们将秉承“普及心理学知识,培养心理服务人才”的宗旨,以学员为中心,以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根本,为广大的心理学爱好者提供优质、专业的培训服务。
一、报名条件
1.参加培训学习:对有意愿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的心理学爱好者,本基础培训课程无报名条件限制。学习完课程、完成各单科作业并达标者,可获得本机构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
2.参加综合考试:有志于在心理服务领域专业成长,拟参加心理咨询基础项目综合考试者,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之一:
(1)具有心理学、医学、教育学初级以上职称;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年级学生,凭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二、课程大纲
1.理论知识:96学时。包括6门基础理论课程(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咨询概论)。
学习目标:了解心理学简史;掌握以上课程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初步了解心理咨询职业的历史变迁、行业现状和前景;了解心理咨询的性质、职业限制、主要方法和技术,心理咨询师成长过程等。
2. 操作技能:72学时。包括4门课程(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心理咨询专业伦理)。
学习目标:掌握并能运用咨询伦理;掌握心理评估的基本技术和常用的心理测验;掌握咨询设置、建立咨询关系、收集和整理资料、参与性技术、影响性技术、效果评估技术等;初步掌握放松训练,理性情绪疗法和求助者中心疗法。
3. 课程总复习:XX学时。包括知识点回顾、难点串讲与答疑。
4. 咨询体验:24学时。侧重于心理评估和咨询技术的演练。由老师课堂示范,学生分组练习,教师点评指导;或是到咨询机构观摩体验。
5. 见习实习:XX学时。侧重于心理评估和咨询基本技能的运用。
6. 单科作业:每门课程后都有单科作业,学员须完成作业,本培训机构聘任教师阅卷、核准成绩。
【注】要求:192培训课时,可以多,不能少。课表可有变式,即合作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学员的要求安排一些补充课程。
三、授课方式
1.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课程串讲:面授/面授+网络
2.咨询体验:面授
【注】不得纯网络授课,技能操作需要有现场交互和体验。
四、收费标准
XX元,包含培训费、教材费。
考试费(考前缴纳)、证书费(综合考试通过且成绩评定合格者缴纳)。
五、开班时间
X月中下旬,周末集中上课。
六、上课地址
1.50人以内:XX市XX单位(XX区XX街100号)
2.50人以上:XX市XX单位楼XX楼学术厅(XX区XX路101号)
七、综合考试时间
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八、证书样式
成绩评定合格,由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颁发《心理咨询基础培训合格证书》。
(注:以上为证书样式,最终以实际为准)
九、咨询电话
X老师xxxxxxxxx;xxxxxxxxxxx(微信同号)
Y老师xxxxxxxxx;xxxxxxxxxxx(微信同号)
十、师资介绍
XXX,……。XXX,……。XXX,……。 【注】要求:师资至少有5位以上,且须为心理学、精神医学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持有人社部认证的心理咨询师师资证书(注意不是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二、三级证书)。请把师资资质证书拍照附在师资介绍后面。
十一、常见问题解答
请点击查阅官方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
十二、XX合作机构简介
(历史、实绩、规模、经验和特色等简要摘选呈现)XX合作机构于____年创办,多年来一直专注于……,……。
十三、其他…(本合作机构需要补充或特殊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2.合作机构违约情况分类
【违约】
1. 使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主办/授权/发起/认证”等相关表达,暗示或误导使学员认为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招生或培训。
2. 以本项目名义引流或推荐其他心理咨询入门项目或证书;一考N证或通过搭售赠送其他证书捆绑销售;将本项目课程与其他课程打包销售或将其他课程作为销售奖励、促销进行捆绑宣传或销售。
3. 宣称的报考截止时间与官方发布不符,或以报考难度增加、限制非相关专业、限制地区报考人数、调整考试科目、使用全国报考中心为标题等诱导学员报名。
4. 使用高风险金融分期产品吸引学员报名缴费,并造成学员投诉和经营风险。
5. 出现课时缩水、授课师资与宣传不符等违反培训协议的情况。
6. 不顾质量降低培训成本、恶意低价竞争。
7. 纵容或协助学员在日常考勤和作业上弄虚作假,或代替学员进行报考。
【严重违约】
1. 直接使用“中科院”或“中国科学院”进行本项目宣传招生。
4. 谎称可通过特殊途径帮助学员通过考试,或承诺学员考不过可退还培训费等造成学员投诉和经营风险。
7. 考试过程中隐瞒、袒护考生违纪,组织学员替考、抄袭或采用技术手段提供作弊服务。
10.<span times="" new="" roman"'=""> 诋毁其他合作机构,提供不实线索,扰乱正常招生培训市场。
注:本附件将根据实际监督情况、学员反馈等持续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