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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大会发言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在全体会议期间履行职能、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政协大会质量、展示政协委员风采的重要标志。为做好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和委员职责,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深入开展协商议政,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把牢政治方向。突出政治性和时代感,聚焦中心工作,胸怀“国之大者”,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2.突出质量至上。对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精准选题,题目不求大,但求切中要害,思路新颖,视角独特,把握好建言角度;认真调查研究,尊重客观实际,确保提出的问题、事例、数据准确无误;切入点要精、找问题要准、提建议要实,符合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倡导简朴文风。体现“短、实、新”要求,开门见山、言简意赅,层次分明、生动清新,情况要明了、问题要说透、建议要提准,口头发言控制在1500字左右,书面发言掌握在2000字左右。
三、大会发言类型、形式
1.发言类型。可以委员个人名义发言,也可以党派、团体、界别或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发言,还可多位委员联名发言。
2.发言形式。分为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两种形式。稿件坚持质量为先原则,综合考虑选题、内容、代表性等因素,经严格审定,确定是否作为大会发言;未安排大会口头发言的,一般作为书面发言。
0531—51701511
szxrzhw66601511@jn.shandong.cn
政协济南市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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