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取消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月起,我市参保群众在医院使用实体卡(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时,需输入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使用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时增加密码校验机制,严禁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
调整后,全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将开启强制验证规则,我市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可以从以下三种核验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无法使用医保结算(报销)。三种核验方式包括:医保码(医保刷脸终端、医保亲情账户);社保卡+社保卡密码;身份证+医保码密码(仅用于紧急特殊情况)。其中,医保码支付、医保刷脸支付无须输入密码;社保卡支付需输入社保卡密码;刷身份证支付需要输入医保码密码核验身份。
新政施行后,为避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使用医保结算支付,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准备好医保码,或通过医保刷脸终端刷脸进行医保支付。
温馨提示
激活医保码、医保码密码设置及修改流程如下:
一、激活医保码、修改医保码密码流程
二、绑定亲情账户、代家人修改医保码密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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