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菲律宾国家旅游局发布通告,菲律宾旅游部与菲律宾移民局推出邮轮免签新政策,旨在推动邮轮旅游,吸引更多游客乘坐邮轮前往菲律宾。
▶ 停留时间:与邮轮或客轮在菲律宾领土内的巡航时间一致,且最多不得超过14天,不可延期,也不可转换为其他类型的签证。
▶ 入境次数:只适用于单次入境菲律宾使用。
需持签证入境菲律宾的外国公民,搭乘邮轮或客轮临时访问菲律宾,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于靠港城市免签入境并停留:
1. 以旅游观光为目的搭乘邮轮入境,且由菲律宾旅游部和移民局认证的菲律宾地接社提交免签申请并安排接待;
2. 须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或旅行证件;
3. 访客不在菲律宾移民局黑名单中,同时不适用于1940年修订的《菲律宾移民法》第29条陈述的拒绝入境情形,且未受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或情报司收到的其他通告的限制;
4. 访客应支付申请免签资格的相关费用。
1.持有有效的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或申根签证可免签入境7天
2.护照有效期在预定逗留之后不少于6个月
3.持往返或前往下一目的地的机票
4.没有移民局不良记录
5.7天免签证入境时间可延长14天最多可停留21天
签证专员:吕女士
签证专线:19859226861
签证专员:韩女士
签证专线:15060777069
签证专员:陈先生
签证专线:18859277210
签证专员:邱小姐
签证专线:1895920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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