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家居改造领域购置补贴活动遴选企业工作通告

民生   2024-11-06 09:46   江苏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宿迁市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活动参与商家遴选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发〔2024〕1001号)和《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4〕418号)要求,有序推进全市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活动,现组织开展我市活动参与销售商家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活动总体安排

    计划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家居类、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类、居家适老化改造类等产品,按照产品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

补贴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方式,个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支付环节直接抵扣,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先行垫付,在按程序完成审核审计后,再据实拨付给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

二、申报商家基本条件 

1.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应当是经登记注册且能够为消费者出具普通发票的在宿商家,销售产品为符合补贴范围要求的产品。

2.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具备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并同意在按程序经审核审计后据实拨付垫付的补贴资金。

3.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同意与确定的服务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4.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台账,可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配合接受审计。

5.参与活动销售商家能通过服务平台上传在本销售门店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消费者身份证件、销售发票、销售商品明细、支付凭证 (POS 小票、电子支付账单等)等资料。

6.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7.线上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自营类电子商务企业,具备稳定的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资金线上发放、验证核销和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并开设宿迁活动专区,在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

三、参与活动基本规则

1.补贴商品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型号等。

2.建立销售、送货配送等电子台账,提前针对性地组织员工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可熟练操作。

3.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对家装家居产品标准和质量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配合政府部门、支付结算平台、审计机构对活动进行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等。

4.坚持诚信经营,对零售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负责,经营中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杜绝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骗补、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5.如需退货,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实付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消费者同时购买了若干件活动商品,则按退货商品价格比例分别计算单件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四、申报材料

一、商家报名表;

二、申报商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商家所有参与门店(直营店)所对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商家2024年1-9月纳税凭证;

六、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的证明材料(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界面截图及2024年9月的进销存、配送台账明细等);

七、门店照片和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0楼 1008室

现场报名时间:第一批即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后续按周持续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报名咨询电话:0527-86248815


       泗洪县商务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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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泗洪县商务局

编辑:周希惠
责编:王蜜安

审核:江 川    
终审:许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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