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1月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辉、李玉龙,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兴国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纪检组组长,机关各委办室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建议议程及日程安排。听取了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草案)、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议程(草案)、关于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24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关于《鹤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伟涛请求辞去鹤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汇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汇报、关于补选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汇报、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李维波等任免职情况的汇报。
来源 鹤岗新闻联播
记者 王欣竹 黄鹏
编辑 刘锐
编审 吕莹
监制 周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