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湟源县旅店业第三季度红黑榜

文摘   2024-09-28 10:22   青海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店业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加大和规范旅店业常态化管理,提高旅店业主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旅店业管理工作质效,2024年7月至9月湟源县公安局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辖区旅店业开展清查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旅店业86余家次,行政处罚旅店业1家,重点检查旅店业是否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以及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现将湟源县旅店业第三季度检查情况以“红黑榜”的形式通报如下:







落实制度较好的旅店业

红 榜

GOOD

丽都酒店
丹噶尔青稞大酒店
惠源酒店
夏日臻品酒店
阳光假日酒店

排名不分先后 





落实制度不好的旅店业

黑 榜

 Bad

开元宾馆

金泰源宾馆

元晟商务宾馆

忠清宾馆

吉雅轻奢酒店

在检查过程中,进入“黑榜”排名的旅店业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信息、宾馆前台无人看守、未及时上传旅客信息、旅店业工作人员不熟悉前台相关业务等情况,其中吉雅轻奢酒店、开元宾馆因旅店业前台服务人员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及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辖区派出所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辖区内旅店业应严格执行旅客“四实”登记制度,住宿登记必须做到“三问三核四严禁”,严格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旅店业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如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店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湟源公安温馨提示:

希望各旅店业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无证住宿”“一人登记多人入住”以及“持他人身份证入住”等情况发生,加强“四实”登记和未成年人“五必须”制度落实,积极落实好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湟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24年9月27日            
        



湟源县打造“最整洁客房”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季度红黑榜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赴源旅游,县发改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配合,围绕“卫生、治安、消防、管理、消费者权益维护”5个方面,开展打造“最整洁客房”专项整治工作。现根据第三季度的整治情况,将卫生良好、服务优良、管理到位的红榜名单及卫生管理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黑榜名单通报如下:



红 榜

GOOD

湟源金柠檬假日酒店
(客房卫生管理、公共用品卫生清洁、控烟等方面达标)

湟源城关尚客优酒店
(客房卫生管理、公共用品卫生清洁、控烟等方面达标)

黑 榜

 Bad

湟源梅源宾馆

(消毒间设置卫生间,并随意使用)


湟源泰和宾馆

(客房换洗用品随意堆放,洁厕工具楼道内摆放,房间内有异味)


湟源小北京宾馆

(客房清洁力度不足,环境卫生差)


湟源海悦酒店有限公司

(客房、楼道地毯清洁不到位)







温馨提示

县域住宿业企业(个体户)按照“最整洁客房”整治标准,全面落实服务要求、管理要求、客房要求等重点内容,县发改局将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上黑榜的经营单位由相关部门进行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能恢复营业,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并降低信用等级,请各企业提高思想认识。


|来源:湟源县公安局

|编辑:史昊宇

|责编:颜秀娟

|审核:杨永珍

|监制:郦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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