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跨省五天奔六城,协同执行显威力

文摘   2024-11-28 18:13   福建  

执行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异地执行因距离和不确定的风险等因素,始终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之一。

图 |抵达第一站孝感中院合影

近日,为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交叉执行、终本清仓的工作部署要求,在泉州中院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按照中院前期梳理汇总案件后制定的《跨省协同行动方案》,本次执行行动由德化法院带队,与中院、丰泽法院、惠安法院执行人员共赴湖北协同集中执行。行动历时五天,辗转湖北武汉、孝感、襄阳、谷城、十堰、丹江口六地,在孝感中院、十堰中院、襄阳中院、谷城县法院等当地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协同下,克服重重困难,出色完成了组织和解、现场评估、实地勘验、调查、送达等各项任务,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善意执行

让公司“活下去”

为了赶七点的飞机,执行干警一大早就披星戴月出发了。

“公司名下厂房有数千平方米,却因40万元左右的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是不是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带着疑问,执行干警刚下飞机就从武汉转地铁、动车来到孝感。
在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殷某某、舒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39.853万元及利息,法院依法查封了公司名下的厂房及土地。

执行干警首先到湖北某银行了解公司厂房、土地的抵押贷款情况,在得到公司贷款未逾期的答复后,执行干警心中的疑虑加码,立马奔赴位于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车站工业园的公司厂房,在这里见到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殷某某(作为担保人也是被执行人)。“你们把公司的银行账户给冻了,还把我们家的退休金账户也给冻结了,这是要把我们逼上绝路!”殷某某明显有抵触甚至抗拒的情绪。

经了解,孝感某包装有限公司系社会福利企业,三分之一的员工为残疾人员,因经济形势下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已将全部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及发放工人工资、偿还贷款,暂无能力按民事调解书的期限偿还本案借款,并非恶意拖欠。执行干警意识到该企业仍有发展潜力,且系福利企业,关乎民生,一旦采取以拍促执的强制措施,或将造成被执行人资金链断裂,甚至倒闭,公司的生存和残疾职工的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查封、拍卖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要努力想办法让公司‘活’下去。”统一思路后,执行干警从法理上分析、从情理上沟通,向殷某某释明如果启动司法拍卖,需支付评估费,且可能出现财产价值贬损等不利后果,更直接的严重后果是公司停产倒闭。殷某某意识到消极回避对抗执行并不能实质解决问题,态度有所缓和,主动带执行干警实地参观(现场车间可见仍在生产),坦言企业困境,也诚恳表示将积极筹措部分资金,承诺分期按时还款。

鉴于此,执行干警群策群力,积极与双方沟通,以强制执行为后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逐步实现,又缓解企业经营资金压力、帮扶福利企业,得以继续生产经营,达到了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





现场查封

让被执行人“主动还”

“案件总标的61.58万元,已执行到位37万余元,尚有24万余元未到位,若今天能通过启动评估、拍卖房产这一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话,就不虚此行”,带着这个目的,执行干警来到了襄阳。

在追缴被执行人李某违法所得一案中,被执行人尚应缴纳违法所得240349元,法院依法查封了李某名下址在襄阳市高新区某小区的房产。

因小区很大、楼幢的编号有调整,询问小区内的邻居后,执行干警首先前往物管处,了解房产以及业主的相关情况。经了解,该房产尚系毛坯状态,尚未办理交房;被执行人往年有交但今年均没有交物管费;因为小区较高端,业主对购置该物业均较满意,至此,执行干警对案情及执行方向心中较为有数了。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引路下,执行干警与评估公司人员前往该房产,现场查封、勘验、评估,执行干警还联系上了被执行人李某,电话沟通中,慑于法律权威,李某承诺本月底将筹款还清剩余款项。





千里执行

让协议“顺利履行”

申请执行人福建某童装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支付货款8.9万元及利息,法院执行查封了刘某名下址在谷城县城关镇某小区的房产。

“双方在诉讼阶段已经过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但刘某未依约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可刘某仍然未按约定履行,不能再任其拖延,这次千里迢迢前来谷城,就是要以启动拍卖为切入点,强力督促刘某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暗下决心。

长途跋涉后,执行干警上楼敲门入户,发现仅刘某的母亲在家。由女执行干警出面,发挥优势,先是讲究方式方法、解除其顾虑和恐慌,再详细耐心向其了解相关情况,特别是了解关于刘某目前的工作、居所及履行能力等;留置材料通过其向刘某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及《预拍卖通知书》;最后还通过刘某母亲电话联系上刘某,经过做工作,刘某在坦陈现状、诉说困境的基础上,请求暂缓拍卖与其母亲同住的唯一住房,并诚恳表示会按照双方之前达成的和解协议按时足额履行义务。





多方调查

让双方“谈上话”

十堰

丹江口

“案件标的大,终本多年后恢复执行,若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十堰、丹江口两家公司的股权,必须先抓紧去现场了解核查两家公司”。

在中院执行的两个案件中,同一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标的合计本金14919500元及相应利息等,被执行人还款9356681.34元后,长期拖欠其余本金及利息。法院执行中冻结了被执行人陈某甲、陈某乙分别持有的十堰某冶金有限公司50%(25万元为限)的股权、陈某丙持有的湖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8%(180万元为限)的股权。

执行干警上午刚下动车到十堰,当即驱车半个多小时,前往位于郊区的十堰某冶金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因现场门牌号有变,多方找寻到位后,发现公司前排为一栋工人宿舍,后排为公司厂房,均荒废多年、杂草丛生,人去楼空。执行干警找到了刚才外出的看门人,其称公司2010年左右就倒闭了,老板多年来一直亏欠其大部分的看门工资,法院释法明理后向其留置送达了法律文书。
一行人马不停蹄,下午又驱车赶往距离十堰市区单程近两小时的丹江口市,经向当地法院、村委会、邻居等多方询问、查找确认,在某处树丛中破败大门的门柱上,依稀可见湖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厂名,一行人高一脚低一脚,途经一段崎岖难行和泥泞的山路后,眼前出现了空荡荡、破败废弃的公司厂房。

“今天这两个公司都已经停产关闭多年,人去楼空,但公司主体尚未注销,我们需要查询涉诉涉执情况”......经向当地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甲、陈某丙在十堰均有被执行案件,上述两公司没有涉破产案件(其中湖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2012年2013年间停产关闭,在十堰法院有300多个执行案件,已被拍卖相关财产)。执行干警遂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和公开执行动态、分析案情,并根据被执行人陈某甲下午收到法院上午留置的文书后、积极与申请执行人互动的具体进展,制订下一步执行方案。案件继续执行中。





不分昼夜,闻令而行,是执行工作的常态;穷尽措施,司法为民,是执行法官的初心。下一步,德化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交叉协同统一执行的重要指示和部署安排,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与其他法院的沟通协调,精准适用交叉执行方式,提升交叉执行效能,主动破解执行难题,积极化解“骨头案”,为保障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力。

▌文章来源:德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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