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文摘   2024-11-07 12:06   新疆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记者11月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ND


:新华视点
编辑:裴海啸 张波 
责编:陆凯
审核:张丽青

玛纳斯零距离
玛纳斯地区综合宣传媒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