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白们的文章行政执法,你都敢把无出处的"文件"当依据了?!是对应急部一个不是文件的网站公开的重大事故隐患标准解读的,我们强调了一下行使的是普通公民的宪法第四十一条及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权利,这位可能是执法的领导"草木茂盛"应当是对我们的文章不满意,所以来了楼下这一句,太好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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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称:草木茂盛
地区:山东 烟台
留言:被删过文没有?信访了吗?成功了吗 吓唬谁呢
就说:大白们只是强调了一下自己使用的法定权利,山东烟台这位执法的领导"草木茂盛"就受不了了么?怎么的,就学着和综合执法的某地城管一样吐了大白们一口么执法向人吐口水,“互殴”之事该怪谁?
真的是不够恶心人的!
不过,"草木茂盛"这位执法的领导,你是代表哪个部门?烟台应急局?还是下面某个区的应急局?
相信不会是代表山东省应急厅?更不会代表我们文章写的应急部吧?
随便你代表哪个应急部门,我们都不是吓唬,因为我们懂法,不像"草木茂盛"这位执法的领导这样不懂法
话说:你这么不懂法,平时是如何去执法的呢?
【评书---执法者与公民互怼篇】
各位看官,您听好了,今儿个咱们要聊的,可不是一般的市井小事,而是一出关于“法理与民情”的大戏。话说这世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偏偏有人,身着制服,手握权柄,却似那“夜郎自大”,不知天高地厚。咱们这故事的主角,便是那山东烟台的一位,自称“草木茂盛”的执法领导,与一群自称“大白们”的公民,他们之间,究竟有何恩怨情仇,且听我细细道来。
话说那日,“大白们”在网络上发了一篇关于行政执法的文章,言辞恳切,引经据典,尤其是篇头引用那宪法第四十一条与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的权利,用得那叫一个恰到好处,仿佛那利剑出鞘,直指不公。这文章一出,文章先不说,好家伙,就是权利说明,那是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在这么一位这位“草木茂盛”的领导,嘿,您猜怎么着?人家不光不觉警,还反问道:“被删过文没有?信访了吗?成功了吗?吓唬谁呢?”这话里话外,透着那么一股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可您别忘了,咱这是法治社会,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的地方。
“大白们”一听,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心想:咱这是依法维权,怎么到您这儿就成了吓唬人了?于是,一番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好不热闹。这“草木茂盛”领导,仿佛是那“井底之蛙”,只见自己头顶的那一片天,全然不顾法律的天平是否倾斜。
咱再瞧瞧这“大白们”,那可是有理有据,不慌不忙,一句“我们懂法,不像‘草木茂盛’这位执法的领导这样不懂法”,说得那叫一个掷地有声,仿佛那“金钟罩铁布衫”,任你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
这时候,有看官可能要问了:“这‘草木茂盛’领导,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此嚣张?”嘿,您还别说,人家这身份,咱还真得猜猜。是烟台应急局的?还是下面哪个区的?
反正肯定不是山东省应急厅的,更不是那高高在上的应急部。
关键是大白们不是吓唬,而是行使宪法和条例中很多人不知道的权利而已;更关键的是你是谁?这么牛X地来责问,是平时执法牛X惯了么?还你的领导把你惯的?
想知道啥?再多说些,大白们就一个字:不告诉你!
说到这里,咱得插一嘴,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草木茂盛”领导,要是真不懂法,那可得赶紧补补课了,别到时候,执法不成,反成了笑话。
“你这么不懂法,平时是如何去执法的呢?”这一句,那可是“大白们”的杀手锏,直戳要害,让那“草木茂盛”领导瞬间哑口无言,仿佛那“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时候,咱得说两句公道话,执法者,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法律的守护者,可这位“草木茂盛”领导,却似那“歪嘴和尚念经”,把经都给念歪了。咱老百姓啊,不求你高官厚禄,但求你公正无私,依法办事。希望你能平安着陆!
各位看官,您听完了这段故事,心里是不是也有那么一丝感慨?这年头,懂法、守法,比啥都重要。咱们“大白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是天经地义。而那“草木茂盛”领导,也该好好反思反思,别到时候,真成了那“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不严,国基难案。”咱们下回分解,再见!
【注】以上评书内容,纯属虚构,旨切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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