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三门峡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该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紧盯严重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巡视巡察、审查调查、执法司法等5类行为,严肃查处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党员干部或者公职人员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诬告陷害行为。
为确保工作相向而行、同频共振,该市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线索移送处置、联合会商研判等方面贯通协同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线索研判、案件查办、定性处理中的疑难杂症,构建协作配合、紧密衔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协调联动、凝聚合力。
专项行动开始后,该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公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举报电话、网站和来信地址,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对2021年以来涉及市管干部及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检举控告问题线索了结情况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同步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排查,综合研判检举控告人的动机、目的和反映问题的内容、方式、时间节点等,认真筛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对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对非党员、非监察对象涉嫌诬告陷害需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1223件,对查实的诬告陷害行为进行了严肃惩处。
“感谢组织及时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我心里的疙瘩总算是解开了。以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培养。”日前,陕州区某乡干部范某在接到乡纪委澄清函时说道。
在查处诬告陷害的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等情况,灵活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形式开展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已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52人次。
为切实帮助这些受委屈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进,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心理疏导和谈心谈话使其增强信心、敢为有为。
“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我们将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修订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措施,做到执纪从严、风险可备、失误有容、清白能澄、问责求准,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岳玲燕 杨士琳)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