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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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青田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青田县梦江娱乐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青田县梦江娱乐厅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处罚决定书至中国建设银行青田支行各网点缴纳或通过扫描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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