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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百姓不变的期待,也是全市政法综治工作者的不懈追求。2024年以来,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从保障公平正义,到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市上下用一份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筑牢平安根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众所周知,柳林镇是县城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同时也伴随着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柳林司法所按照省、市、县司法部门的要求,规范办事程序,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全县基层司法所工作树立了榜样,也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一直以来,作为柳林县司法局柳林司法所所长,我扎根基层,忠诚履职,平凡岗位,默默奉献,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柳林司法所,作为全镇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信访接待、矛盾排查、民事调解、社区矫正多项任务非常繁重。我刚任职时,面临的是阵地布局不合理、人员不足、职责不明、档案不全等诸多问题,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把强化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对现有阵地布局开展整顿,进行科学合理布局。二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所不漏事、事不漏项,项不漏人、人不漏责。
普法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基础的事业。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群众法治思维,促进群众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我在抓好常规普法教育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一方面通过普法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利用走访和报到的机会,与社区矫正对象近距离接触交流,摸清他们的思想状况,积极开展心理疏导。社区矫正对象呼某刚来司法所报到时,我发现他情绪十分低落。通过交谈,了解到他已经年近五十,因为儿子结婚买房子欠下很多外债。因为不懂法,经人介绍开始贩毒,刚开始做还没挣钱就被举报判刑,而且他本人患有严重的肺部疾病。于是,我决定去他家进行走访。到他家后,呼某的妻子告诉我,自从被法院判刑后,丈夫觉得很丢人,每天想尽办法要自杀。自己每天的责任就是看着他,怕他轻生。针对呼某的情况,我多次与他交谈,劝导其不要有思想负担,多为家人考虑,只要按时报到,不再犯法,就不会有事。考虑到他身体年龄等原因,公益劳动中也会让他只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现在他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的转变,有说有笑。他说,今后不仅要积极参加镇里的普法教育,更要自己多学法、守好法、不犯法,要为所有关心他的人活着,要好好生活。看到呼某的转变,我感觉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更加坚定了要做好这份工作的决心。
我这的社区矫正对象或安置帮教对象,有人去镇里办事搞不清要找谁,我就是他们的引导员;有人没合适的工作,我就为他出谋划策,帮助寻找。同时,我与镇民政部门对接,对生活困难、日常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救助,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促使其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避免和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等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王某,是一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在柳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本就家庭十分困难,又因一时疏忽,不仅给社会、受害者家属带来了伤害,也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我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他家的生活困难问题后与民政部门对接为他申请了贫困救济,给他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放下包袱,积极改造。他激动的表示,一定好好改造自己,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为了化解纠纷,我与镇里的专职调解员一起,一边要搜集材料,一边要跟双方当事人释法讲情说理。经常连续工作数天,每天都要“随时待命”,保持沟通联系,甚至周末都不能休息。用真心服务群众诠释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兢兢业业;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担当。一起工作的同事们都对我这些年的工作赞誉有加。在A村,因土地流转问题,村民甲与乙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我与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土地流转价格和期限的约定不明确。于是我认真查找资料并向法律顾问咨询相关法律和政策。为了更快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还邀请村“两委”干部和乡贤参与调解,从情、理、法等角度进行劝说。最终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我将一如既往的在基层司法行政岗位上勤勤恳恳、全心全意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误入歧途的社区矫正对象,点亮着一盏回归路上最明亮的心灯,为深陷矛盾纠纷的群众,拜托困扰化干戈为玉帛,让自己的青春在奉献中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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