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5日内回单位,否则开除、取消编制

时事   2024-11-15 14:14   安徽  

江西上饶市余干县卫健委消息,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3日发布《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公告(第三号)》。

公告称,根据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单位已于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0月上旬间先后两次向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限期返岗告知。期间,瑞洪镇中心卫生院的曹国予和玉亭镇卫生院的张权权返岗。今年以来,截止11月13日,曹国予、张权权无故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现责成曹国予和张权权限于公告次日起5日内(即2024年11月18日之前)返回单位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否则作开除处理,予以除名,取消编制、工资等一切在编人员待遇,终止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记者注意到,当地于2023年10月11日首次发布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公告。公告称,我县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单位已于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0月上旬间先后两次向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限期返岗告知。截止2023年10月10日,仍有19位同志未返岗上班。

2023年10月20日,当地发布第二号公告,余干县中医院有一名职工仍未返岗上班。

两次公告都附了人员名单,要求限于公告次日起2日内返回单位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否则作开除处理,予以除名,取消编制、工资等一切在编人员待遇,终止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来源:政事儿
编辑:万赟
责编:陈雪莲
审核:周晓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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