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便民利企
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以及我区银川、石嘴山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其中,我区吴忠11月4日启用、固原11月18日启用、中卫12月2日启用,全区所有车主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操作流程
1.个人车辆申领
点击“电子行驶证”出示电子行驶证
2.单位车辆申领
授权使用
电子行驶证可以授权给他人使用。用户点击“电子行驶证”页面的“授权”按钮,填写授权使用人身份证明号码、姓名、用途事项、有效期等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可以将自己的电子行驶证授权给他人使用。被授权用户可在“电子证件凭证”→“电子证件”功能点击“电子行驶证”出示电子行驶证。
【点击授权】→【填写信息】
温馨提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将加注授权使用人、有效期、用途事项等水印信息,授权电子行驶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到期后自动取消授权。机动车所有人可中途取消授权,取消授权后,被授权用户“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授权电子行驶证。
使用场景
电子行驶证核验
核查确认电子行驶证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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