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陕0324执424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鹏明与被执行人邓东奇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邓东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鹏明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邓东奇,男,生于1973年5月23日,汉族,住陕西省扶风县段家镇大同村南大同2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32419730523****。
涉案标的:207507.26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掌握的除外),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八的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17-2982005,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来源:扶风法院
留言区聊聊~
找工作 找房子 找爱情 找物品↓猛戳【阅读原文】 看完请点个【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