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幕交易一直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很大的隐患所在,同样,也是监管机构一直严厉打击绝不手软的重点之一,并且是一直持续从未变化。2. 关于内幕交易,我们已经看到很多典型的案例,由于内幕信息的获得和内幕交易的过程,本身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和技术探讨的地方,因而我们也几乎没有分析过内幕交易的案例,只是看到那些处罚的内幕交易动不动获利几千万,动不动罚款几个亿,韭菜们看起来觉得很刺激。关于内幕交易,其实逻辑很简单:无非就是有人提前获得了内幕消息,然后利用股票账户操作了内幕交易。这里有一点是需要明确的是: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是要要对内幕交易处罚,并不是以是否通过内幕交易获利或者规避损失为构成要件。如果内幕交易没有赚到钱甚至亏损了,当然可能会作为处罚依据和考量情节,但并不影响行为本身的定性。3. 今天我们提到的这个案例,也算是一个典型的内幕交易的案例,因为有一些特殊情形且比较典型,因而这里跟大家简单做一个分享。小兵不研究二级市场更不在行,因而有什么疏漏大家也多理解:①当事人是公司的高管,的确是可以第一时间得知公司尚未公开的消息的。②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要对上市公司2020年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更正之后利润就会由正变为负数,这对于公司的影响以及二级市场的情绪显然影响还是很大的。更加离谱奇葩的是,上市公司本来是盈利的,调整完之后竟然巨亏25亿元,这是怎么样的骚操作?市场不得直接炸锅,股价不得直接崩盘?③当事人接受了上市公司的咨询,自然也就提前知道了消息,在差错更正报告正式发布之前,提前卖出了自己家的股票,规避了股票下跌的损失。股票成交金额744万元,规避了损失422万元,这一看就是股票价格腰斩了还不止啊!④当事人作为曾经上市公司的高管,进行这样的内幕交易,有点知法犯法的意思,因而处罚也很重,直接就是证监会权限范围内的顶格处罚。⑤当事人不仅被处以没收规避的损失,还被处以1200万元也就是获利3倍的顶格处罚,同时被处以市场禁入五年。
4. 跟星星科技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还有另外一个当事人,那就是曾经的总裁助理。当事人作为总裁助理自然参加各种会议也能了解各种情况,也是提前出逃,规避了损失42万,罚款60万,这处罚力度比第一位当事人还是稍微仁慈了一些。
5. 证监会这一次一起公告的行政处罚中,其实跟星星科技有关系的还有一起内幕交易的处罚,那就是原光大证券投行部总经理利用重组项目内幕交易的案例,这个我们另文分析了。
2021年6月1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或公司)时任董事长收到关于对星星科技的资产状况摸底的工作建议。2021年6月5日,星星科技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聘请中介机构摸清公司的财务及资产状况。2021年7月26日,星星科技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时任董事长通报公司管理层,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与已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拟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要求核实清楚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2021年8月3日,王先玉接受了关于对星星科技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的相关咨询。2021年8月19日,星星科技董事会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8月20日,星星科技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其中净利润由正转负。上述星星科技2021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亏损249,340.26万。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1年6月5日,于2021年8月20日公开。王先玉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案证据显示,其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2日期间,王先玉控制使用本人中信证券账户累计卖出“星星科技”1,350,970股,成交金额7,440,883.50元。经计算,该账户规避损失共4,220,419.70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决定:没收王先玉违法所得4,220,419.70元,并处以12,661,259.10元罚款。王先玉作为星星科技原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恶劣,违法情节严重,我会决定:对王先玉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案证据显示,张文铎知悉公司2019年、2020年存在严重亏损且未披露,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6月5日。2021年7月8日至15日期间,张文铎控制使用本人证券账户累计卖出“星星科技”股票137,000股,成交金额779,597元。经计算,该账户规避损失共计452,983.68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决定:没收张文铎违法所得452,983.68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小兵投行学院会员:如加会员请联系微信:zsxh2035。小兵研究学习交流群:小兵研究是一个让人不断自律,持续提升的平台,需定期发表个人研究文章,如加入请联系微信:zsxh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