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有一个阳苑县,旁边是阳洞县,两个县中间有一个小桥,一日,桥上出现一个死人。
死者躺在桥上,头在阳洞县,阳洞县陈县令来到现场,发现死者的脖子上有勒痕,应该是谋杀,看死者衣服可能是谋财。
陈县令看着尸体,毫无头绪,仵作检查后认为尸体应该死于昨晚。
陈县令又看看小桥,忽然想到一个办法,命人把尸体小心翼翼挪了一点位置,刚好躺在了阳苑县的范围之内。
陈县令叫来里长,说:“你们报错衙门了,尸体在阳苑县地界,去找他们的黄县令吧。”
里长找到阳苑县的黄县令,报告发现一尸体,还说了陈县令挪动尸体的事情。
黄县令带人来到小桥,并且叫人通知陈县令一起判案。
黄县令检查尸体,也是一无所获,最后在死者袖子里发现一块布条,上面是账单,买进多少,进价多少。
黄县令仔细看着布条,忽然有了主意。
过了一会儿,陈县令终于返回,被黄县令拉到附近的一个寺庙里,黄县令说:“尸体明明在你管辖的范围,为何挪到我阳苑县?”
陈县令却不承认,黄县令又说:“尸体死于昨晚,而且头后面有伤口,头左边的地上有一点不明显的血迹,显而易见是死在你那里。”
陈县令不说话,黄县令笑了笑,说:“陈兄想必是不能破案,看来只能我来试一试。”
此时庙里来了许多看热闹的路人,黄县令马上命衙役把庙门关了,大怒道:“你们看什么,想偷听本官审案,然后给凶手通风报信?”
众人急忙摇头,否认认识凶手。
黄县令大喝一声,说:“每个人打二十大板才能放出去!”
陈县令忙说:“重了,他们都是无辜路过之人 ,怎么能遭此重刑呢?”
黄县令又说:“既然无辜路过,那也不能不罚。每人拿来一匹棉布,不限颜色,三日后送到衙门,送不来的打二十大板子。”
有几人急忙举手,黄县令命人记下名字,家庭住址,一共八人。
剩下的人都说:“我们这些人家里困难,买不起一匹棉布。”
黄县令:“麻布也可以。”
又有十个人登记号名字离开,还剩下十个人,黄县令说:“麻布都买不起,就拿来粗布一匹。”
众人点头,登记名字离去。
黄县令陈县令也返回衙门,三日后,二人又来到寺庙。
被登记名字的人也赶来寺庙,带着买来的布,黄县令让人检查。
检查完毕,又把布还给了每个人,问:“你们从哪里买来的布?”
众人中大部分说是曹二元,黄县令问:“曹二元在哪?”
众人又指着一个人,原来曹二元也在人群之中。
黄县令:“你卖布几年?”
曹二元:“刚做不久。”
黄县令:“你这次进了多少布,除了卖出去的还剩多少,棉布有几个花色、麻布有几个花色、粗布进价多少?”
曹二元支支吾吾好半天,才说了几个数。
黄县令却说:“不对,你这次一共买进棉布十八匹,粗布三十三匹,我看你一定是记错了。”
曹二元大吃一惊,黄县令命衙役去他家中搜查,一会儿就把所有布匹带回来,买进的和卖出去的都与曹二元说的不一样。
黄县令问:“为何你不知,我却知道?”
曹二元:“不知道。”
黄县令看看众人,指着曹二元,说:“他就是杀人凶手。”
说完取出账单,说:“此乃死者袖中所藏,是死者进货买布的匹数和价格,与曹二元家中搜出来的刚好一样。”
曹二元:“我失算了。”于是招认了杀人一事。
死者是罗山县的人,卖布的小商贩。在曹二元家借宿一晚,曹二元看他一个人,身上还带着几百两银子,就骗他说自己认识一个客栈老板,可以买几十匹。
死者大喜,连夜跟着曹二元去客栈,没想到半路上被打死。
曹二元偷了银子,刚想把尸体扔到河里,突然听到狗叫,来了好几个人。
曹二元想着他是外地人,就丢下尸体跑回家,想着第二天再去处理尸体,没成想第二天一早,遇到了黄县令和陈县令审案子。
黄县令:“这些布是你们自己买的,都各自带回家。因为曹二元是凶手,一定是低于市价出售,必然会露出马脚。”
众人离去,衙役通知死者家属,领回尸体,已经丢失的银子,和曹二元卖布的钱。
陈县令佩服不已,问他为何知道是个卖布的商贩。
黄县令解释道:“我看到他用布条记账,猜他十有八九是个布商,上面只写了棉十八,粗三十三,我就猜到应该是进货单子。”
陈县令:“三日破案,果然神速,佩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