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最高处3倍罚款!

健康   2024-08-06 12:01   山东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第25号),自2024年9月25日开始,对胶合板、细木工板等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

对于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违规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国务院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四十五条: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距离胶合板、细木工板生产许可证实施仅剩不到两个月时间,相关企业需及时关注最新政策,尽早启动办理程序,避免影响正常经营。

为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和细则要求,指导胶合板、细木工板企业做好申证准备工作,临沂市木业协会于近期联合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国家木材与木制品性能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举办“临沂市胶合板、细木工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

培训免费参加,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8月8日17:00,请有意向参加的企业将参会人【姓名+单位名称+职务+手机号码】发送临沂市木业协会秘书处1395390398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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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木业协会
临沂市木业协会是在临沂市商务局和临沂市林业局领导下,经临沂市民政局批准登记,已涵盖临沂地区木业生产、机械加工、胶粘合剂、木业板材批发市场、木业出口等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区域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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