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某及村委会班子成员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共计3.68万元,廖某某个人领取2.75万元,坐收坐支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改造建设款1.8万元,用于冲抵其个人垫付的伙食费和交通费......”不久前,梁河县芒东镇某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廖某某,因违规发放交通补贴、克扣群众资金的问题被查处,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违法资金予以退赔。
“廖某某及其所在村委会班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也暴露出农村村组在差旅费用报销管理方面的短板,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该案查处后,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工作。
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组干部违规发放交通补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蹲点督导工作机制,深入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指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排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村(社区)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
在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指导下,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梁河县村组差旅费管理指导意见》,对该县村组干部到常驻地以外的区域公(事)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或者乡村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提供了明确指导意见,同时要求村组建立健全公(事)务差旅费审批制度,出差必须经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组两级差旅费报销。
此外,该县进一步深化运用县乡村协同联动机制,由县纪委监委与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监督检查组,紧盯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以来,共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等问题252个,督促整改问题149个,整改资金603.2万元。
“过去,由于缺乏具体的制度依据,很多村组干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报销流程不规范、标准把握不准确、票据收集不齐全等问题。”“很多村组干部办公事,骑着自己的摩托开着自己的车跑上跑下,但是又缺乏报账的依据,这不仅给村组干部自身带来困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可能潜藏着一些财务风险,陷入两难。”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村集体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从源头上严格管理农村“钱袋子”,把有限的资金更好用在为民服务上,这正是民心之所向。
“作为全州第一家从县级层面出台文件规范农村村组差旅费用管理的县,我们将继续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和‘三资’管理,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 / 李硕
来源 / 梁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