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安全头盔
不仅要“戴上”
还要“戴好”?
来看近期发生的
3起典型事故案例
11月14日7时许,唐某驾驶小车行驶至祁阳市黎家坪镇南正街路段时,加速超越其右侧车道的电动自行车后,未拉开足够的安全距离便随即右转弯,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倪某及搭乘人员龙某倒地时,双双头部着地。其中,驾驶人倪某因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仅身体受伤轻微;而搭乘人龙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伤严重,目前正在住院接受治疗,万幸的是没有生命危险。
11月14日23时49分许,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冷水滩区翠竹路由东往西行驶,行驶至翠竹路与永州大道交叉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相撞,电动车被撞的碎片四处飞溅,张某某被甩出腾空后重重砸落在地。万幸他佩戴了安全头盔,护住了头部,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起身,经医生检查救治,目前已无大碍。
11月7日10时23分,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宁远县东溪街道交叉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造成驾驶人骆某和搭乘人员欧某瞬间摔倒,头部着地,所幸两人均佩戴了安全头盔,很好地保护了头部,未受到严重伤害。
永州公安交警提醒
骑行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才能让头部得到真正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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