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州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省商务厅于11月13日下发了《关于提高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的通知》。补贴标准调整后,我州同步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进行了全档位再提高。符合条件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均按新标准予以补贴。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新规要求,对于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5000元,较之前增加1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较之前增加4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5000元,较之前增加7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8000元,较之前增加5000元。
对于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同样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较之前增加1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较之前增加3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2000元,较之前增加5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6000元,较之前增加5000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必须在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发票开具地均为吉林省。
补贴的申请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24时。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下载“懂车帝”APP,搜索“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平台提示完成注册,并上传相关资料。补贴发放将以平台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止。审核比对信息完毕后,由各地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作者:延边晨报记者 许静
初审:郭强 复审:管学森 终审:高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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